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以群众工作统领信访工作,做好全县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的排查和化解。
2.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对上访群众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3.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交办、转办群众信访事项到相关部门及乡镇,并进行督查、督办。
4.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涉及群众问题、信访问题的事项,并进行督促检查。
5.坚持县级领导干部包案化解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和信访积案制度,信访局做好相关协调和督办工作。
6.做好信访事项复查工作,力争复查后的案件息诉息访。
7.做好覆盖全县各乡镇和县级主要部门的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网络维护和运行工作,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好现场的解释疏导工作,交办群众合理合法信访诉求到相关单位。
2.强化信访督查督办职能。加大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进一步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理效率和办结质量。
3.继续做好信访复查复核工作,力争复查后的信访案件息诉息访。
4.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建设及维护覆盖全县各乡镇和县级主要部门的信访信息系统网络,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
5.做好群众在互联网上的领导信箱来信及网上投诉办理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
二、机构设置
青神县信访局是一级预算行政单位,设有下属事业单位1个:县群众工作中心;另有挂靠事业单位1个:县信访群众疏导调解中心,均没有独立预算,均纳入信访局机关一起预算。
2018年末有在职职工8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66.1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2.58万元,增加46.29%。主要变动原因是信访工作任务增加、人员增加、调增五险一金缴费基数、2018年信访局单位整体搬迁专项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66.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65万元,占9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51万元,占0.3%。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6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88万元,占69.14%;项目支出51.28万元,占30.86%。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6.1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2.58万元,增加46.29%。主要变动原因是信访工作任务增加、人员增加,调增五险一金缴费基数、2018年信访局单位整体搬迁专项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2.07万元,增长45.84%。主要变动原因是信访工作任务增加、人员增加、调增五险一金缴费基数、2018年信访局单位整体搬迁专项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46.02万元,占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58万元,占5%;医疗卫生支出(类)4.04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类)7.01万元,占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5.6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45.32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58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45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0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8.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车运行维护费已交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04万元,下降3.77%。主要原因是2018年实际接待减少,相应减少接待费用支出。
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都是县内发生的接待费用。公务接待共11批次,9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具体包括:接受上级信访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信访案件协调办理、区县信访局之间交流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51万元。系青神县举办国际(眉山)竹产业交易博览会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竹产业交易博览会期间的信访维稳相关工作经费。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工作。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青神县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6万元,比2017年增加1.45万元,增加8.57%。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差旅费、物管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青神县信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万元,都是政府采购的货物支出。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青神县信访局有车辆0辆,也无其他大型设备和资产。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各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上一条:青神县公路养护管理段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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