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本县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业务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2.负责对县本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审计监督范围内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3.负责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从财政财务收支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4.承担直接审计重点工作任务并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算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和建议。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1.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2.对国家审计署及审计厅、市审计局安排项目进行联合审计。
3.对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税收征管情况、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签、重点专项情况进行审计。
4.对青神县2015年度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青神县瑞峰镇尖山村小农水项目等项目开展政府性投资审计。
5.受县委组织部委托,对党政领导干部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村(社区)干部农村经济责任审计进行业务指导。
6.做好联网审计系统建设工作。
7.做好全县内部审计指导工作。
8.做好审计业务日常工作及挂乡挂企、结对帮扶和对上争取资金工作。
9.做好审计档案的装订和归档工作等。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审计局2017年末在职职工19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12人。退休人员8人。
青神审计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为586.73万元。其中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86.73万元。
2017年支出合计为58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20万元,占45%;项目支出321.53万元,占55%。
收入及支出较2016年增加63.96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审计中介费用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青神县审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586.73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586.7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63.96万元,增长1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63.96万元,增长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青神县审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6.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3.96万元,增长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青神县审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6.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9.48万元,占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6万元,占5%;医疗卫生支出10.65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20.15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9.48万元,比2016年增长1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6万元,比2016年增长29%。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10.65万元,比2016年增长77%。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5万元,比2016年增长20%。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审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5.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2.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3.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因公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3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需要增加了接待事务。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58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下降1.04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车辆主要用于保证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机要通讯,实施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审计局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青神县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8万元,比2016年减少1万元,下降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青神县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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