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9年10月30日  来源:县人社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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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0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23

第四部分附表.................................2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7

二、收入决算表..................................27

三、支出决算表..................................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27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7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7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7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27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成眉同城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创业、就业援助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作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实施情况。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关服务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工作。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的实施。

11.牵头拟订并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组织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教体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体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抓党建聚合力,推动整体工作开展。顺利完成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择优选齐配强局党总支及下属5个支部领导班子。扎实开展人社小讲堂12期,采用专家讲、干部讲相结合的方式,为干部提升素质、展现能力搭建平台。积极开展各类形式的工会活动,激发干部活力,凝聚团队氛围。

持续开展“人社政策大知晓”和“社保卡应用大培训”活动3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开通“就业青神”官方微信公众号,并利用各类自媒体平台对就业信息、医保、社保政策进行推送。

完善群团组织建设,扎实开展“走基层送温暖”及关心下一代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242个。

2.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保障社保基金安全。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内控制度建设和风险评估,坚持执行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谈心谈话制度,坚持日常教育和警示教育并重,以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转变作风。

对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做好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坚持经办业务规范运行,针对基金筹集、支付和管理制定规范流程。

3.拓渠道引人才,提升人才竞争优势。加强人才引进力度,全年共招录53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引进6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施“归巢创业”行动,有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2名。完成12名职业农民职称申报;23名综合类技术(竹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查,投入100万元进行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规范人事档案管理。

4.助就业保民生,促进乡村振兴。开展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准确研判我县创业就业形势。夯实就业基础,主动服务群众,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金秋招聘月”、“就业扶贫行动日”等就业品牌活动,搭建各类招聘求职信息服务平台,组织61家企业召开县内外招聘会23场。提供岗位1680余个,达成就业意向1000余人。结合市场需求,开展各类创业就业技能培训22期1189人、技师(高级技师)培训51人。全面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积极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座谈会400余人次,提供大学见习岗位40个,审核发放大学生创业补贴19万元,引领大学生创新创业55人,为22名创业者提供创业担保贷款220万元,带动吸纳就业158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保稳定、促就业的作用,为14家企业落实稳岗补贴50.65万元,惠及职工2151人。

5.推改革强规范,构建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推进“五险统征”工作,精简办事环节、优化办理流程,实行窗口服务“一站式”办理。严格执行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率的政策,优化营商环境,下调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全年养老、失业保险共为企业减少社会保险费158.3万元,进一步降低了中小微企业的社会保险负担,减轻了用人单位的压力。

6.建机制化矛盾,营造和谐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全方位化解各类劳资矛盾纠纷。全年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6件,其中调解处理92件,调解成功率91%,成功创建省级示范仲裁院。狠抓严管,全面治理欠薪。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现农民工工资问题零投诉、零上访。

7.强化法制,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会前学法制度,以党组会、支部会、职工会等形式开展法律学习、宣讲共计30余次,今年5月,我局被市普法办评选为全市“学法用法”示范机关。

强化“两法衔接”,全年依法移送案件3件,形成移送和查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联动机制;强化依法行政,对1户拖欠社保企业实施强制划拨社保费8.21万元;对拖欠社保费的4户企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法依规办理企业特殊工种退休审批21人,企业职工及个体参保人员正常退休838人,病退5人,审核补缴社会保险费700余人。完成工伤认定200起,劳动能力鉴定46起,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对全县4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3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4家劳务派遣公司进行规范管理,扎实开展资格年检及审批,对2家年检不合格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予以取消。完成2家规模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

二、机构设置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青神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青神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青神县农劳服务中心和青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纳入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青神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2.青神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青神县农劳服务中心

4.青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922.0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63.34万元,增加19.43%。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晋级调资、调增五险一金缴费基数、维修改造专项经费增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5922.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22.0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92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43万元,占13.90%;项目支出5098.58万元,占86.1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22.0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63.34万元,增长19.43%。主要变动原因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增加、正常晋级调资、调增五险一金缴费基数、维修改造专项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22.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63.34万元,增长19.43%。主要变动原因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增加、正常晋级调资、调增五险一金缴费基数、维修改造专项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22.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7.74万元,占1.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800.86万元,占81.07%;医疗卫生支出(类)955.71万元,占16.14%;农林水支出(类)39.96万元,占0.67%;住房保障支出(类)37.75万元,占0.6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922.01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支出决算为84.28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4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78.0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90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支出决算为7.00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5.35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2.5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033.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44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932.09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39.96万元,完成预算100%。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7.7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3.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1.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82.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完成预算45.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车运行维护费已交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开展区县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走访人大代表、对口帮扶慰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1万元,完成预算45.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02万元,下降36.04%。主要原因是2018年实际接待减少,相应减少接待事项。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4批次,12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具体包括:社保业务经办风险防控调研、信息中心部署社保电子档案系统调试、市人社局调研检查。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工作。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04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81.61万元,上升81.26%。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数据来源为2018年部门决算CS05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各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第四部分附表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xls

上一条:青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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