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组织、协调和指导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工作。研究、制定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统一领导、部署本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定期分析本地区的治安形势和综合治理情况。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今年以来,创新社会治理工作坚持以“五个一”为抓手,保障和服务青神追赶发展,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提升依法治县水平,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维稳跟着项目走”工作受到王东明书记,省委常委、秘书长吴靖平肯定。依法治县工作受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道平肯定,成功创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法学会建设经验在全省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全市“维稳跟着项目走”现场推进会、省级无邪教示范县现场会在我县召开,信访维稳工作在全市经验交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涉稳问题工作经验受到李静书记充分肯定,维稳工作两次评为全市先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被《焦点访谈》、《人民日报》、《四川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文林社区成功创建省级法治示范创建社区。
一是法治水平不断提高。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普法教育,建立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三张清单”制度、司法公开制度,深入开展法律“七进”,组织开展宣传活动600余次,打造了法治新村、法治广场、法治示范等一批法治文化阵地,法治环境不断优化。
二是平安建设不断深化。坚持网格化服务管理为支撑,构建平安和谐青神。全面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三项”重点工作,加大网格事项流转办理督查力度,办理民生事件9600余件。切实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开展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继续开展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评价,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受到省督导组充分肯定。
三是特殊人群有效管理。基本完成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探索建立刑释人员衔接救济制度,社区服刑人员服务管理“153”模式,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送戒工作暂行办法、精神病人救治政府兜底保障机制、邪教人员排查走访帮教制度,全县特殊人群无脱管失控,没有发生严重肇事肇祸恶性案(事)件。
四是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始终坚持“科学决策是前提,源头治理是基础,多元化解是手段,压实责任是保障,确保稳定是目标”的信访维稳工作思路,全面开展“维稳跟着项目走”、“调解跟着矛盾走”、“法律跟着矛盾走”,目前全县无一起全国、省、市挂牌督办涉稳问题和信访案件,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重大会节和敏感节点实现“三零一不”目标。
五是队伍能力不断加强。坚持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抓手,深入推进政法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政法队伍专业化为方向,组织开展分层分类培训班30余次。坚持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载体,加强政法干警廉政教育,政法队伍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委政法委(含挂靠政法委的单位:维稳办、综治办、大调解协调中心、防邪办、国安办、法学会)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5人(含工勤编2人)。现在职人员13人,其中公务员8人,事业5人;临时聘用人员1人;退休5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合计19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决算总额为277.28万元。全为财政拨款收入277.28万元。
2015年支出决算总额为277.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13万元,医疗卫生2.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50.5万元。
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较2014年增加了5.6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调整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住房公积金都相应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委政法委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维稳社会稳定的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我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社会稳定,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及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法制宣传,法学研究、风险评估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为1.75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7500元,主要为县级领导考察学习出国费用支出。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1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6.1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2.2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减少了接待事务。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239批次,879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9万元,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0.17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车辆主要用于保证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机要通讯,实施基层工作调研,实施政法工作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青神县政法委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25.1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5年政府采购为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5年末车辆数合计为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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