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接待办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6年10月28日  来源:县委县政府接待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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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青神县接待办于2006年12月30日经青机编[2006]24

号文件批准设立,核定为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核定机构编制为正科级,事业编制3人,设领导职数1人。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司级以上领导来青神视察、检查的接待

2.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州党委、政府秘书长以上现职领导来青神考察、友好访问的接待

3.负责眉山市委、市政府秘书长以上领导来青神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

4.负责代表上级党委、政府的检查接待

5.负责兄弟区县党委、政府现职主要领导来青神考察、访问的接待

6.负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安排的应由县接待办承担的全县招商引资中重要客商的接待

7.负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接待任务

8.负责省、市接待办交办的接待任务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主要完成县内重要接待、为青神的经济发展做出努力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财政局2015年末在职职工2人,其中行政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退休人员0人。

接待办属于一级预算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公益一类。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青神县接待办收入决算总额为90.33444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0.334443万元,支出决算90.3344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9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0万元,医疗卫生 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接待办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接待办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接待办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接待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307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当年出国任务的实际情况减少了出国费用支出。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58.1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5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减少了接待事务,节省接待开支严控接待标准及接待用餐和陪餐人数。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217批次,236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其中一台为接待专用考斯特大车17座)。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车辆主要用于保证县级主要领导外出考察、调研以及接待上级领导等开支,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青神县接待办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9.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支出为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川办函[2011]226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5年末车辆数合计为2辆,其中一辆为接待专用大车,另外一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青神县接待办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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