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县直机关工委关于2014年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5年10月30日  来源:县直机关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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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决的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014年,县直机关工委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小部门也要大作为”的思想,紧紧围绕县委“爬坡上坎、追赶发展”主基调,抢抓“三大机遇”,深化“青神实践”,进一步强化“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设“四支队伍”直接服务群众,为实现县委“次级突破、翻番升位”目标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部门概况

县直机关工委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县直机关工委收入决算总额为136.488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6.48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支出决算136.488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9.515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2.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8676万元,医疗卫生0.683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518万元。

四、支出决算情况

县直机关工委决算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直机关工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直机关工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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