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9年10月30日  作者: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来源: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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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重点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

2.房地产市场监管。

3.物业和装饰装修管理。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突出重点,住房保障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棚户区改造。目前,西龙镇棚户区改造已完成250户协议签订,完成201户拆迁;二是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已完成2018年城镇住房保障家庭438户第一季度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发放资金18.2342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25%;三是公租房分配情况。认真开展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公租房配租入住工作同时,今年完成了全县近600户公租房住户的年审及续租工作,对不符合继续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58户家庭实施了清退,对27套公租房实施了维修。四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情况。上级已下达我县2018年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4629万元。目前,棚户区改造资金支付已报请县政府,计划使用资金约1014万元,待县政府议定后立即拨付使用。五是及时完成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1. 立足支点,房屋交易工作有条不紊

    一是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平稳健康发展,严格按要求实施商品房预售制度,切实抓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二是拟定房地产市场持续发展的相关措施,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不断加强对交易行为的管理。通过进一步明确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方式,规范商品房市场的销售行为,加强对新建商品房市场的管理,加大对销售方式的管理:全年共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11件,商品房销售网签备案1647套,约10.1万㎡(同比增长-43.54%)。商品房住宅销售网签备案985套(同比增长-36.57%),面积约7.7万㎡(同比增长-44.20%),销售金额约4.07亿元(同比增长-22.43%);均价:5252.62元(同比增长39%);商品房商业销售网签备案135套(同比增长-67.63%),面积约0.67万㎡(同比增长-70.43%),销售金额约0.52亿元(同比增长-63.44%),均价:7780.29元(同比增长23.63%)。三是加强对房地产中介市场的监管。建立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将平台建设和制度建设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实行科学化管理:二手住房交易829套(同比增长60.97%),面积约8.89万㎡(同比增长51.67%),销售金额21084万元(同比增长103.42%),均价:2372元(同比增长34.16%);二手商业交易117套(同比增长20.62%),面积约1.46万㎡(同比增长40.38%),销售金额4496.42万元(同比增长32.72%),均价:3080元(同比增长14.41%)。

    3.攻克难点,物业装饰装修等行业管理逐步规范

    一是积极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整治专项行动。根据市上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着力解决住宅小区危害公共安全、侵占公共利益等题,重点整治2017年1月以来新竣工(以规划核实时间为准)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的违法建设,集中查处侵占楼顶、出入口、绿化带、消防通道等危害公共安全、侵点公共利益的违法建。二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1、深入年久民宅,重点对北街、外北街、大西街、文林街、南街、川主庙街、东街等主要街道和片区的危旧房屋进行了现场排查,在排查中向业主详细询问房屋使用情况,对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房屋业主发出《房屋安全排查安全隐患公告及整改通知书》。2、协助县安监办、县消防大队深入各物业小区检查消防安全,对重点领域进行排查,落实责任主体,确保整改到位,坚决遏制和防范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重点整改了财富中心、华瑞国际、万景小区的消防设施,同时完善了各物业小区的电动车停放及充电场所,有效的杜绝了电动车带来的安全隐患。3、密切联系社区,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在强降雨前后,配合街道社区对城区老旧房屋、存在隐患的房屋突击排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着力解决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不高、履职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乱收费、不作为的问题,集中治理住宅小区停车管理、装饰装修等乱象。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管理,建立物业服务准入企业库、评审专家库、招投标平台等,加强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和信用体系,严格物业服务质量标准,提高物业从业人员技能,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创造美好和谐人居环境。

二、机构设置

房地产服务中心属于事业单位,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末在职职工23人,退休人员15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7481.2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81.98万元,增加9.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正常晋级调资、调增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6007.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07.9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1.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00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99万元,占5%;项目支出5681.95万元,占9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481.2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81.98万元,增长9.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正常晋级调资、调增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1.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07.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129.49万元,增长54.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正常晋级调资、调增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07.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95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4.56万元,占0.6%;医疗卫生支出(类)13.24万元,占0.3%;住房保障支出(类)5702.47万元,占95%;城乡社区支出(类)255.72万元,占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007.94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0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6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77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4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80.48万元,完成预算100%。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5.24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2.4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116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11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5.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0.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5.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原因是控制经费未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车运行维护费已交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实际无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工作。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运行经费支出75.24万元,比2017年增加41.86万元,上升125.4%。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办公费、邮电费、电费、维修费等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青神县非常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各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一、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上一条:青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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