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负责全县规划、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组织实施城市规划的监督、检查,负责风景名胜区内的规划管理和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行政审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1.《青神县城市总体规划》已于2015年3月20日通过省住建厅专家评审会,目前总规已根据建议意见修改完善,并已通过省住建厅复审,正在报送省人民政府。
2.在专项规划上,一是《青神县一河一堰总体规划》已由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二是与西南交大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编制完成《青神县绿地系统规划》。
3.全县四个一般乡镇“六规”均已通过规委会审议并颁布实施;四个重点乡镇中,黑龙镇、西龙镇两镇的规划已于2015年11月9日第二十六次规委会审议通过;汉阳镇规划已修改完善,待提交市专家会审议;瑞峰镇规划已编制完成,但因需要与中岩风景区规划相协调,目前还未上报审批。
4.2014年9月15日通过政府特殊事项采购,聘请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第三大地测绘队开展我县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建立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已于2015年全面完成并转化为测绘成果。
5.为完善规划管理制度,加强规划执行监督,结合青神规划管理现状组织编制了《青神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并经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
6.严格“三级”审查制度,确保项目按规划实施。
7.积极配合和对接各项目工作组的相关工作。
8.加强对上协调工作,确保完成城镇化率目标。
9.巩固规划成果、抓好规划管理工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规划局2015年末在职职工10人,其中参公人员8人,事业人员2人。
青神县规划局属一级预算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决算总额为232.8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2.82万元,。
2015年支出决算总额为232.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73万元,医疗卫生2.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3万元。
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比2014年增加174.94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总规、乡镇规划大会战及绿地系统等专项规划编制费用,相应增加了全年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规划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规划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规划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规划局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2.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5.93万元,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1.2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规划编制项目少,实际工作中减少了接待事务。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17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规划局无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青神县规划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单位日常运转而开支的运行经费合计224.7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支出为83.84万元,其中货物类1.04万元、服务类82.8万元,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川办函[2011]226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5年末车辆数合计为0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附件:县规划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上一条:青神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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