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林业局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6年10月20日  来源:县林业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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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青神县林业局是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行业管理,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做好眉青快速通道、锦绣大道堆坡绿化及节点绿化工程。

(二)做好我县天保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等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

(三)继续做好我县林业产业强县建设工作,推进林业重点县建设工作。

(四)做好全县造林绿化工作,重点推进栽竹绿化,做大做强我县竹产业。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林业局2015年末在职职工51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人45,退休人员24人。

青神县林业局下属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决算总额为4257.2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597.80万元,年初结余和结转659.45万元。

2015年支出决算总额为4257.2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46.39万元,医疗卫生9.5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59.92,城乡社区支出184.35万,农林水支出3021.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3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林业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林业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9.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三)节能环保支出959.92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等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184.35万元,主要用于鸿化竹林及锦绣竹林生态项目绿化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3021.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林业技术推广、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产业化、林业执法与监督、石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助及其他林业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35.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5.47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0.72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112批次,18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未新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2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0.39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车辆主要用于保证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进行项目实施中设计图调绘、小班调查、开展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其他重点项目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青神县林业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90.4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5年末车辆数合计为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青神县林业局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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