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与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负责对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5年,我局按照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的要求,合理布局环境卫生设施,逐步建成“城乡统筹、综合处理、可持续化发展”处于全省先进的生活垃圾压缩站,全面提高城乡环境卫生水平。为建设“半城山水半城竹”的滨江宜居城市,今年在深化细化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的同时,本年度新增锦绣大道全程、机械大道、皮鞋工业园区、工业园区清扫保洁面积120万平方米,新增市政绿化面积60万平方米的管护费.
我县建成区绿地面积达13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地面积93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34.23%,绿地覆盖率29%,公共绿地面积达26.79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41平方米。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环卫局2015年末在职职工32人,事业人员32人。退休人员27人,编内聘用人员3人,遗属1人,临聘清扫人员222人,共计285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决算总额为1202.8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02.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86.24万元。
2015年支出决算总额为120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3.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1.17万元,医疗卫生5.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03万元。
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相等,主要原因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预算,相应减少了全年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环卫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环卫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环卫局为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环卫局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3.7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5.8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2.03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元,较2014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安排出国任务的实际情况减少了出国费用支出。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2085元,较2014年决算数1250元增加835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较上年多接待1批次。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6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购置工具车2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3.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5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231.38万元下降137.84万元。主要原因是较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了60.55万元,全年车均运行维护费4.7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垃圾收集清运及垃圾压缩转运到眉山利民垃圾处理厂、城市道路清扫、城市道路洒水作业、路灯高空作业、城市园林绿化、行道树病虫害防治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青神县环卫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工作管理职能、维持本单位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890.4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支出为26.96万元,其中果皮箱17.96万元、车辆9万元,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川办函[2011]226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5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8辆,均为特殊专业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附件:环卫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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