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公安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技以及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和预防犯罪,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公安新体系。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进一步凝聚警心,纯洁队伍,为各项公安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2、是抓情报信息、抓应急处突为重点,全力确保全县平安稳定。
3、创新警务跟着项目走,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思想,助推我县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
4、加强公安基础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促进公安事业长远科学发展。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公安局2015年末在职民警职工133人,其中行政人员133人。退休人员50人。
青神县公安局是一级预算的行政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决算总额为3421.33万元。其中当年年初预算3125.33万元,年初结余和结转296万元。
2015年支出决算总额为3421.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7.28万元,医疗卫生3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2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166.8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公安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打击预防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等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公安局局机关、基层所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公安局机关、基层所队为完成特定的公安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3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90.28万元,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元,较2014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18.9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0.8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减少了接待事务。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426批次,2598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辆。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15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2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车辆主要用于保证全局机要通讯,基层工作调研,执法办案、维稳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青神县财政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942.1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支出为152.54万元,其中货物类152.54万元,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川办函[2011]226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5年末车辆数合计为4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青神县公安局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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