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5年10月20日  来源:瑞峰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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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瑞峰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编报的内容包括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4年重点工作:

1、全力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汉阳航电淹没区征地和聚居点建设工作。

2、全力做好中岩东坡文化城、浦东青井高速、岷东大道、103省道改国道、滨江大道等前期工作及征地拆迁工作。

3、加大项目引进,全面改善瑞峰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4、加快旅游发展,以“千年龙舟、民俗瑞峰”为指引,抢抓航电和中岩东坡文化城建设。

二、瑞峰镇人民政府概况

瑞峰镇人民政府第五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9人、政府退休人员7人、退休教师5人、大学生村官5人;辖6个村1个社区居委会,49个村民小组。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瑞峰镇人民政府决算数为627.78万元(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627.7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27.7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27.78万元,因部分项目年底未验收未付项目资金142.72万元项,实际支出485.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01.35万元,教育支出16.4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6.1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91.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1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瑞峰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相应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等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信访维稳、群防群治、场镇卫生、农村工作、安全工作、党建工作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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