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23年10月27日  来源:瑞峰镇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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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4

二、机构设置......................................................................4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6

第四部分 附件........................................................................21

第五部分 附表........................................................................3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属国家政府机关,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工作。主要职能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二、机构设置

瑞峰镇人民政府设置下列党政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财政所、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瑞峰镇便民服务中心、瑞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瑞峰镇农民工服务中心。没有纳入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45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19人(含机关工勤1人)。现有在职人员46人,其中公务员26人,事业人员17人(机关工勤1人),三支一扶3人,退休人员17人,离休人员0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63人。另有聘用人员0人,遗属5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247.73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7.15万元,增长13.37%。主要变动原因是基础绩效等人员及项目经费的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247.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8.69万元,占9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3万元,占3.2%。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24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1.18万元,占57%;项目支出536.55万元,占4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47.7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7.15万元,增长13.37%。主要变动原因是基础绩效等人员及项目经费的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8.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5.58万元,增长10.5%。主要变动原因是预算项目的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8.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5.67万元,占50%;公共安全(类)支出7.2万元,占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47万元,占4%;卫生健康支出49.4万元,占4%;农林水支出451.83万元,占37%;住房保障支出50.15万元,占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08.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1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75.36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5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65万元,完成预算100%。

9.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8.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1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61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9.54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59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8.34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1.9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支出决算为22.53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74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7.69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61.73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95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0.1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1.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0.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07.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完成预算62%;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浮动为油费、保险费不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1万元,完成预算6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06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主要浮动为油费、保险费不同。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无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活动、森林防火、疫情防控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9.0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瑞峰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32万元,比2021年增加4.54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瑞峰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瑞峰镇共有车辆1辆,为公务人员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对2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瑞峰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2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瑞峰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8.4分,绩效自评综述:整体上看,2022年我单位资金运行维护决策正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达到了绩效支出目标。下一步将继续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2022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2022年开展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分,属于“优秀”。按要求进行验收,项目均验收合格,项目实施群众满意度较高,保障了基层组织活动、村社区基本办公的正常运转。

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指:单位用于其他人大事务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用于保障单位基本运转、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用于保障单位基本运转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单位用于保障单位其他相关事务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单位用于纪检监察事务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单位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单位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0.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用于公安事务及管理的支出。

1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单位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单位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单位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单位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18.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单位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医疗费的支出。

2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指:单位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单位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单位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单位用于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单位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指:单位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的支出(项)指:单位用于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1.“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

2022年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财政所、瑞峰镇便民服务中心、瑞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瑞峰镇农民工服务中心。全部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瑞峰镇政府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44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17人)。现有在职人员46人(其中公务员27人,事业人员16人,三支一扶3人),退休人员17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58人。另有遗属5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坚持农文旅融合“兴产业”。

(1)做实“天府粮仓”特色示范区上持续发力。紧盯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坚决防范“非农化”"非粮化”,整治撂荒地,严格宅基地、设施农用地等审批,实现耕地净流入。引导“涛哥哥一、二牧场开展智能化改造提质,实现全天候 精准饲喂、精准灌溉,提档粪污就地消纳能力,打造“粮-饲-畜-粪-果”循环示范地。

(2)在弘扬东坡文化推动文旅融合上持续发力。认真落实《关于传承三苏文脉弘扬东坡文化的决定》,打造东坡家风家训示范巷,强化与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深度合作,共同邀请文化名人讲述苏王爱情故事。依托“牛儿灯”等民俗文化开展“中岩研学”旅游项目,扶持培育精品民宿。

(3)在做优良品竹种推动竹旅融合示范上持续发力。创新探索“村企共建”模式,开展“斑布一号”推广种植,建成竹基地。依托“竹+萤火虫”经济,探索企业引资指导+集体协调实施+农户入股参与模式,发展订单农业、亲子研学、露营民宿,有效带动农户种植蔬菜、养殖农产品致富增收。开展"东坡宋韵·竹里萤光"生态文化旅游季。

2.坚持三方联动“美”环境。

(1)镇村引导,健全“五有”促提升。以公路变彩带、庭院变花园、节点变亮点、林盘变公园为目标。按照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资金、有考核的工作标准,压紧压实工作职责。

(2)村民自治,瞄准“五字”见成效。深入推动“拆收改栽画”五字工作法,以“拆改结合”扮靓田间地头、“四小园”扮靓房前屋后、见缝添彩扮靓美丽乡村。

(3)社会参与,立足“五美”做文章。立足田园美,居室美,庭院美,厨厕美,家风美,定期组织“亮成绩晒成果”拉练提升活动,开展“村庄清洁日”“文明实践日”“家庭整理日”“星级文明户评选”等活动,让点上出彩、线上风采、面上光彩成为人居环境治理新常态。

3.坚持治理有效“优”服务。

(1)聚焦“一老一小”。利用29个组级服务点,打造“15分钟服务圈”;用好适老化改造和社会援助资金,对困难群体提供居家或互助服务,采取低龄志愿服务高龄老人,开展“瑞草银发伴友团”,搭建邻里互动桥梁;全覆盖建立未保站、儿童之家,常态开展困难儿童、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工作。实行“时间银行”存储制度,志愿服务时间积分兑换奖品,开展志愿服务。

(2)巩固脱贫成果。始终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好各类兜底保障政策,常态化开展动态监测和日常 巡查,点滴式精准帮扶脱贫户、监测户,整改住房、改厕、饮水等问题。

(3)强化设施配套。新改建便民服务中心站,健全组级代(帮)办点,完善寄递物流点。加大水利设施建设,配合完成自来水主管网建设。新改建瑞西路、慈剑路等四好农村路,配合开通公交班次,实现村村通公交。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目标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目标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

目标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目标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目标5:办理县委、县政府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本年总体收入1247.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7.7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1247.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247.7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其他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本年结转资金0元,结余资金0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1247.7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1247.7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本年结转资金0元,结余资金0元。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绩效目标编制科学合理,规范完整,绩效指标编制细化量化,绩效指标编制与预算安排相匹配,评价部门绩效目标纳入部门党组(委)会(办公会)集体决策范围。以部门预算项目绩效为核心,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偏离度极低,不存在单个数量指标实际完成未达到预期指标或超过预期指标。日常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程度不足1%。绩效运行监控未发现问题,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加大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巡查力度。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绩效目标编制科学合理,规范完整,绩效指标编制细化量化,绩效指标编制与预算安排相匹配,评价部门绩效目标纳入部门党组(委)会(办公会)集体决策范围。以部门预算项目绩效为核心,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偏离度极低。项目支出里各个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程度不足1%。绩效运行监控未发现问题,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未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绩效目标编制科学合理,规范完整,绩效指标编制细化量化,绩效指标编制与预算安排相匹配,评价部门绩效目标纳入部门党组(委)会(办公会)集体决策范围。以部门预算项目绩效为核心,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偏离度极低,不存在单个数量指标实际完成未达到预期指标或超过预期指标。项目支出里各个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程度不足1%。绩效运行监控未发现问题,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未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瑞峰镇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优秀且无一人发生未履职现象,瑞峰镇整体履职情况绩效优异。

(三)结果应用情况。

将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绩效自评情况纳入内部考核体系;建立对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预算与绩效挂钩机制。绩效管理过程中(包括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未发现问题,无需向上级部门汇报相关整改情况,

(四)自评质量。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与评价组抽查得分差异在5%以内。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整体上看,2022年我单位资金运行维护决策正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达到了绩效支出目标。下一步将继续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主要通过结合上年情况根据下一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了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了预算指标,但是在实际支付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有变动无法准确预估,导致个别情况未能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

(五)改进建议。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预算管理工作,增强内部机构各办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对各项经费进行合理安排,确保每笔资金得到高效利用,同时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附件2

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

2022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单位在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起到监督检查作用,使项目实施作用发挥最大化、最优化。

2.瑞峰镇人民政府未制定绩效管理制度,绩效管理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眉山市财政局关于细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瑞峰镇人民政府已成立相应《瑞峰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瑞峰镇票据管理制度》按规报账,2022年1月完善制定新的《瑞峰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管理。资产管理制度为已建立《瑞峰镇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瑞峰镇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资产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附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

3.按照行政区划调整之后3个行政村1个社区,根据各村社区实际情况,制定当年运行费用使用方案,一是主要保证村社区基本办公运转;二是完善村社公共设施,保障基层党组织运转。。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项目实施,保证公共设施维护建设率,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基层管理能力,是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100%。

2.建立村级民主决策议事机制,资金使用坚持“村民议、村民定”;建立镇政府指导,“村两委”组织、引导、协调、服务,村民自我管理,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农村社会管理机制,把村务管理权交给村民;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质量监督小组等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建立政府(部门)与群众自治组织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实现对项目、资金监督的全覆盖。

3.通过项目实施:一是改变了以往有问题就找镇级要钱解决的情况,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村内自主解决;二是通过项目资金解决一些村民最急盼的事,既减少了矛盾也使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大大提高了群众满意度;三是通过民主决策,让群众参与到资金使用中去,突出了群众在基层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提高了群众参与基层治理和建设的积极性,项目申报合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65分)

目标管理(40分)

目标制定

10

评价部门年初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部门根据自己判断,客观公正给分。县财政局根据开展的绩效目标质量会审结果,换算成此项指标得分。

10

根据年度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评价部门绩效目标是否科学合理、规范完整、细化量化并与预算安排相匹配。

1.绩效目标编制科学合理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2.绩效目标编制规范完整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3.绩效指标编制细化量化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4.绩效指标编制与预算安排相匹配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5.评价部门绩效目标纳入部门党组(委)会(办公会)集体决策范围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目标实现

10

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

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核心,评价部门整体支出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偏离度,单个数量指标实际完成未达到预期指标或超过预期指标30%以上的,均不计分。该项指标得分=达到预期值的数量指标个数/全部数量指标个数*10。

10

评价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

以部门预算项目绩效为核心,评价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偏离度,单个数量指标实际完成未达到预期指标或超过预期指标30%以上的,均不计分。该项指标得分=达到预期值的数量指标个数/全部数量指标个数(即评价选取的项目绩效目标包含的所有数量指标)*10。

动态调整(15分)

支出控制

5

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控制情况。

计算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程度。 预决算偏差程度在10%以内的,得5分。偏差度在10%-20%之间的,得2分,偏差度超过20%的,不得分。

及时处置

5

评价部门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将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预算调整的情况。

绩效运行监控未发现问题或对发现问题提出预算收回、调整处置意见并加以落实的得5分。如存在未及时处置落实的,按未进行问题整改的项目数量/监控发现问题的项目总数×5分扣分,直至扣完。

执行进度

5

评价部门在6、9、11月的预算执行情况。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0%、67.5%、82.5%。 6、9、11月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达到量化指标的分别得1分、2分、2分,未达到目标进度的按其实际进度占目标进度的比重计算得分。

完成结果(10分)

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

5

评价部门预算项目年终资金结余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结余率小于0.1的项目数/部门预算项目总数*5。

违规记录

5

根据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部门自查结果反映部门上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是否存在相关问题。

依据评价年度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部门自查结果,出现未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相关要求,以及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等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绩效结果应用(25分)

内部应用(10分)

预算挂钩

10

部门内部绩效结果与预算挂钩情况

将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绩效自评情况纳入内部考核体系,得5分;建立对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预算与绩效挂钩机制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信息公开(5分)

自评公开

5

评价部门是否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

按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决算公开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整改反馈(10分)

问题整改

5

评价部门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情况。

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包括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应用反馈

5

评价部门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自评质量(10分)

自评质量

自评质量

10

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率。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与评价组抽查得分差异在5%以内的,不扣分;在5%-10%之间的,扣4分,在10%-20%的,扣8分,在20%以上的,扣10分(此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计分标准,部门参照该标准对部门及下属单位抽查计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项目全年共预算98万元,严格按照进度及程序进行资金申报及拨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项目全年共预算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98万元。

2.资金到位。根据政策要求对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项目进行管理。该项目各类资金计划及截至评价时点实际到位金额98万元,实际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拨付资金要求审核相关票据及佐证依据,截至评价日资金支付98万元,资金支付率为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项目经费下达后,由我单位财政办公室采取统一管理的方式,由实际开展工作后,严格执行财政制度,经农村信用社转款兑付,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支出符合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了专款专用。支付时严格按照要求审核审批并及时拨付到位。并及时对收支进行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项目执行严格按照预定的业务内容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进度控制、技术规范和安全规程等,由监管小组实时跟进项目执行合同签订、实施、验收等全过程,项目资料按时归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该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3个村,1个社区的正常运行及基础设施维修维护。与项目计划目标一致,任务量完成100%、质量标准合格率100%、进度计划完成率100%、成本控制达标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项目保障了1个社区,3个村开展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务服务运行工作的资金需要,机构工作运行正常。该项目的实施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开展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分,属于“优秀”。按要求进行验收,项目均验收合格,项目实施群众满意度较高,保障了基层组织活动、村社区基本办公的正常运转。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一条:青神县罗波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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