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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日期:2019年01月30日  来源:县教体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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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附件:

青神县教育体育系统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青神县教育体育系统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有关具体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编制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体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县教育、体育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和指导全县教育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3.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管理权限审批和管理全县民办学校。协调指导全县学校和部门的教育、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全县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管理全县的教育、体育援助。

5.负责组织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

6.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规划全县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实施教师和校长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师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和证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7.规划指导全县教育科研、教育技术装备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9.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负责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

10.指导全县竞技体育工作,指导全县体育竞赛,负责组织参加市级综合性运动会和承办县级综合性运动会,负责全县学校体育和业余训练工作。

11.负责体育产业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12.指导教育、体育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3.指导有关教育、体育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有关部门推进校地合作。

1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全县教育体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145”工作思路,提升内涵,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加速打造“学在青神”教育品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体事业。

1.推进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出台《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省第一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加快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加大校本课程开发力度,加强学校文化建设。

2.推进协调发展,优化教育结构。优质普惠发展学前教育。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园,实施民办园分类管理,规范发展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4%,普惠性幼儿园幼儿占比90%以上。优质一体发展义务教育。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强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消除大班额3个,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6%。优质创新发展普高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高、初中衔接,深化“特长+办班”模式,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全面提高高考质量,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5%。优质融合发展职业教育。中职招生400人以上。推进中高职衔接,深化联合办学,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打造木材加工(竹编)特色专业,支持成都艺术职业学院(青神校区)发展。

3.推进资源优化,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推进青神中学校整体搬迁、实验幼儿园扩建项目,实施薄弱学校改造项目6个、中职质量提升项目1个。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发展,推进教师队伍专业成长工程。加快教育信息化,促进信息化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应用。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巩固提高扶贫成果。

4.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改善发展环境。全面从严治党,将党建工作融入教育改革发展全过程,实施“三心”工作法,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扎实做好县委巡察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教体系统信息新闻宣传和安全稳定工作。

5.推进全民健身,推动体育进步。规范学校体育,提升竞技体育,推动社会体育。开齐上好学校体育课,大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扎实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加强体育社团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比赛和活动。做好县级公共体育馆免费开放工作和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时间对外开放工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教育体育系统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120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185人,事业工勤编制6人)。现有在职人员1345人(其中公务员10人,事业人员1304人,事业工勤31人),退休人员878人,另有遗属95人。在校学生人数15611人。青神县教体局下属一级预算单位28个,分别为青神县教师进修学校、青神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青神县青神中学校、青神县初级中学校、青神县学道街小学、青神县幼儿园、青神县实验小学校、青神县实验幼儿园、青神县特殊教育学校、青神县实验初级中学校、青神县南城镇初级中学校、青神县南城镇中心小学校、青神县瑞峰镇中心小学校、青神县西龙镇初级中学校、青神县西龙镇中心小学校、青神县黑龙镇中心小学校、青神县青竹乡初级中学校、青神县青竹乡中心小学校、青神县白果乡瓮家中心小学校、青神县河坝子镇初级中学校、青神县河坝子镇中心小学校、青神县高台学校、青神县天池乡中小学校、青神县汉阳镇学校、青神县罗波乡学校、青神县桂花乡学校、青神县观金学校、青神县罗湾学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分别为青神县教学研究室、青神县教育技术装备站、青神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青神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9年青神县教育体育系统收入预算总额为195,434,613.9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4,196,543.9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事业收入11,238,07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95,434,613.9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4,000.00元,教育支出148,095,482.2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60,877.36元,卫生健康支出11,594,319.75元,节能环保支出50,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3,599,934.56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青神县教育体育系统2019年预算收支较2018年增加13,183,398.95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教育支出生均公用经费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有所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教育体育系统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系统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53,422,345.95元,用于保障教育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42,012,268.00元,用于保障教育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4,000.00元,主要用于教育体育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党建工作和审计事务支出及档案事务支出。

(二)教育支出148,095,482.28元,主要用于青神县教育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工资、日常运转、离退休人员支出、生均公用支出以及学校建设。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60,877.36元,用于青神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11,594,319.75元,用于青神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节能环保支出50,000.00元,用于河长制的年度项目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13,599,934.56元,用于青神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青神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950,830.28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青神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774,7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义务教育免作业本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末车辆数合计为2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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