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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8年02月12日  来源:县质监站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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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是: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全县县域范围内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群众对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负责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质监站现有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员1人,全部为事业编制。

三、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青神县质监站收入预算总额为752725.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2725.0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752725.0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048.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315.00元,城乡社区支出565385.00元,住房保障支出58977.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青神县质监站2018年预算收支较2017年增加622725.00元。主要是2017年为13万包干经费,2018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全额预算。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质监站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646725.00元,是用于青神县质监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06000.00元,是用于保障站所为完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支出费用,用于特种起重设备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购买服务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94048.00元,主要用于质监站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支出34315.00元,主要用于质监站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城乡城区支出565385.00元,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项目支出,特种起重设备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购买服务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433381.00元,用于质监站人员住房保障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质监站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青神县质监站下属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1729.00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青神县质监站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0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目标工作。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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