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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8年02月06日  来源:县食药监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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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县、乡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负责全县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2.2018年主要工作:

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的监管和综合执法;提升和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强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加大食品及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5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4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现有在职人员45人(其中公务员14人,参公人员16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人员13人),退休人员7人,离休人员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52人。另有聘用人员1人,遗属3人。

三、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8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004012.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04012.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6001012.0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5050.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20581.00元,住房保障支出433381.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预算收支较2017年增加674522.00元。主要是根据部门人员经费的增加,年度工作计划,食药监管事务支出如“信息化建设追溯体系建设经费”增加等。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食品药品监督事务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4933612.00元,是用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070400.00元,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食品药品监督工作,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450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505050.00元,主要用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支出5020581.00元,主要用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项目支出,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食药抽检经费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33381.00元,用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住房保障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77075.00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2000.00 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2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目标工作。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上一条:青神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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