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县、乡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负责全县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2017年主要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的监管和综合执法;提升和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强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加大食品及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核定数25名;其他事业单位1个。核定数13名。现有在职人员42人,退休人员7人,另有遗属3人。
另设县食品药品基层监管所,人员编制从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调剂解决。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532.9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收入预算532.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2.9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支出预算53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35万元,占85.63%;项目支出76.60万元,占14.3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2.95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2.9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1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44.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2.9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524.60增加8.35万元,主要是用于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万元,占0.79%;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47.18万元,占8.85%;医疗卫生支出444.08万元,占83.32%;住房保障支出37.49万元,占7.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4.2万元,用于行政运行方面党建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7.1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7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转行政运行支出。
4.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238.76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单位行政运行支出。
5.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社保障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3.7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单位行政运行支出。
7.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要用于按政策单位行政运行支出。
8.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9.44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单位行政运行等支出
9.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0.16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金等支出。
10.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0.49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0.09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独生子女奖励金支出。
12.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1.64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为遗属补助支出。
13.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特定工作的经费支出。
14.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26.9万元,主要用于完成专业技术配置的专用设备购置支出。
15.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指定工作经费支出。
16.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22.5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化妆品等抽检支出。
17.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行的专项支出。
18.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建设运行支出。
19.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特定工作的经费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37.49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2.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6.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110.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9.23万元,主要包括:遗属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说明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拨款安排76.6万元的支出。
上一条: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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