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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9年10月29日  来源:县环保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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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5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7

第四部分 附表............................. 2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1

二、收入决算表.................................... 21

三、支出决算表.................................... 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1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1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1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1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生态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县内各乡(镇)、各部门以及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落实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全县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

3.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制定全县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开展全县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管理生态环境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动真碰硬,推进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是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整改。

2.联防联控,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印发《青神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度实施计划》,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职责,完善考核机制。

3.综合施策,推进水污染防治

认真贯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眉山市工作方案》,印发《青神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年度实施方案》《青神县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

4.摸清家底,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完成全县农用地点位样品采集、分析测试等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相关工作,进行农用地质量类别划定。

5.严格准入,把好建设项目环评入口关

凡不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凡不符合区域生态功能区划、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环境标准要求和无环境容量的项目和工程,不予审批。

6.精心部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召开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推进大会,着力创新和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优化空间发展格局,构建以绿色、低碳、循环为特征的生态经济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7.强化监管,严格环境保护执法

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加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强行政监察,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严重、长期不解决或屡查屡犯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督办。建立健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畅通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移送渠道。

二、机构设置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为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032.5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09.57万元,各减少40.73%。主要变动原因是污染防治项目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032.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2.5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03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71万元,占46%;项目支出559.82万元,占5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32.5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09.57万元,减少40.73%。主要变动原因污染防治项目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2.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09.57万元,减少40.73%。主要变动原因是污染防治项目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2.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8.78万元,占4%;医疗卫生支出(类)16.93万元,占2%;节能环保支出(类)946.26万元,占91%;住房保障支出(类)30.56万元,占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32.5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4.03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7万元,完成预算100%。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3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58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86.44万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4.10万元,完成预算100%。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3.57万元,完成预算100%。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支出决算为52.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水体(项):支出决算为33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0.5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2.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1.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1.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59万元,完成预算89%,决算数比预算数少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接待减少,相应减少接待事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81万元,占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8万元,占16%。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1万元,完成预算9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3.19万元,减少17.73%。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减少了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81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察大队和监测中心执行环境监察、开展环境监测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8万元,完成预算61.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2.19万元,减少44.06%。主要原因是2018年实际接待减少,相应减少接待事项。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40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具体包括: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等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学习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工作。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青神县环境保护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14万元,比2017年增加25.50万元,增加45.85%。主要原因是中央环保督察回头办公费、差旅费等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青神县环境保护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额9.1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等办公用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各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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