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改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坚持”,围绕重大项目、“三公经费”有效整治“四风”问题。从严落实依法行政,完成“三张清单”编制,规范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切实加强便民服务管理,严格首问责任制和村干部坐班制。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大力整治“庸懒散浮拖”等不良现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主要工作。2016年,南城镇以发展竹编文化产业为核心,坚持“以游为主,统筹城乡”,聚力建设特色旅游强镇。全年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24.05亿元,主营业务收入23.32亿元,入库税金4253万元;全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63元;全年接待游客50万人次。一是依托会节,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成功举办第九届中国竹文化节。配合实施竹林湿地公园一二期提档升级及三期建设、竹艺之门电力线路、竹艺街弱电线路下地工程。国际竹艺城成功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兰沟村荣获“中国竹编第一村”。组建竹产业创业创新孵化园。深化农村改革,全镇流转土地5000余亩,发展集西瓜、莲藕、葡萄、有机蔬菜等高产值特色农产品种植为一体的观光农业。新培育欣欣农家乐、芙蓉园生态农家乐2户,乡村民宿10户、商业摊点经营户35户,农民转变为三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450人。攻坚克难抓好企业现生产,实现工业经济全年红。实施中国竹编第一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竹艺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非工项目2个。二是优化环境,城乡面貌持续改善。完成青乐路、竹艺大道中段、竹艺街道路升级改造,新(改)建村组道路2.25公里,完成红桥社区民生路建设。争取小农水项目资金新建整治三面光沟渠15.2公里,山坪塘8口,提灌站13座。在大兴村成功实施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争取农网资金,实施沙河村高压电力线路改造。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居)民自治和保洁清运权公开竞标工作。镇扎实做好夏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推动环境监管工作网格化,完善企业环保设施。三是注重民生,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聚力推进脱贫攻坚,大力保障民生改善。妥善做好卫生、计生、教育、就业、养老保险、殡葬等惠民工程,关爱救助弱势和特殊困难群体,积极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提高群众幸福指数。城南棚户区一、二标段安置房554户建设顺利,预计2017年8月投入使用。着力推进平安南城建设,成功创建省级安全社区。持续开展和谐村庄大团年,继续举办镇村农民运动会,坚持开展迎春健步走和春节文艺调演。四是依法行政,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大力治理“庸懒散浮拖”,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督促检查考评机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部门概况
南城镇人民政府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现有公务员编制21人,事业编制7人;2016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4人,其中公务员16人,事业人员8人。退休人员9人,退休小学教师2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为1323.76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23.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842.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0.9万元。
2016年支出合计为132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1.96万元,占42.45%;项目支出761.8万元,占57.55%。
收入及支出较2015年减少1204.56万元和1139.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减少了征地和拆迁补偿等项目支出,相应减少了全年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青神县南城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323.7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04.56万元和1139.56万元,分别下降47.64%和46.2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青神县南城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2.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6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80.11万元,增长49.7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青神县南城镇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2.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6.61万元,占45.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7万元,占6.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9万元,占1.62%;节能环保支出4.99万元,占0.59%;城乡社区支出6.68万元,占0.79%;农林水支出353.33万元,占41.92%;交通运输支出3万元,占0.36%;资源勘探等信息支出2万元,占0.24%;住房保障支出18.09万元,占2.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6.61万元,比2015年增长44.17%。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乡镇规委会、综治工作、信访维稳、大调解工作、安全工作、征兵工作、党建工作、团委工作社区服务、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场镇卫生、食品安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7万元,比2015年增长50.91%。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资支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义务兵优待、农村五保供养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9万元,比2015年下降20.7%。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4.99万元,比2015年增长18.81%。主要用于秸秆焚烧与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5.城乡社区支出6.68万元,比2015年下降42.82%。主要用于城乡环境卫生支出。
6.农林水支出353.33万元,比2015年增长84.71%。用于政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发放工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竹博园建设租地经费、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化解乡镇债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等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3万元,比2015年增长50%。主要用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支出。
8.资源勘探等信息支出2万元,比2015年增长100%。主要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18.09万元,比2015年增长12.69%。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南城镇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1.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9.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当年出国任务的实际情况未安排出国费用支出。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2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了接待事务。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113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较2015年无变动。2016年南城镇人民政府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共计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2.89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车辆主要用于保证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基层工作调研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南城镇人民政府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0.9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青神县南城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青神县南城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6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附:南城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青神县南城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0日
上一条:青神县南城镇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黑龙镇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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