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县政府工作安排,经县财政局汇总,2014年青神县县本级部门,包括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798万元,较2013年年初预算下降5.15%。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9万元,下降5%;公务接待费1427万元,下降6.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52万元,下降4.11%。
上一条: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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