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县政府工作安排,经县财政局汇总,2015年青神县县本级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636万元,较2014年年初预算下降5.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9万元,与2014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1321万元,下降7.43%;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1296万元,下降4.41%。
下一条: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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