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6月 6日-2014年6月12日(7天)。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3350710827
传 真:028-38816556
通讯地址:眉山市青神县振兴路青神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股
邮 编:620460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6月6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评 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措施 |
1 |
2012年植保工程田间观测场及应急药械库建设项目 |
青城镇民主街13号、黑龙镇季时坝村5社 |
青神县农业局 |
1、新建应急药械库100平方米,改建现有药械库100平方米。 2、新建标准病虫观察10亩。 |
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自行填写。 |
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施工期扬尘、噪声防治措施。 |
上一条:关于2014年6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2014年5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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