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5月 28日-2014年6月3日(7天)。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3350710827
传 真:028-38816556
通讯地址:眉山市青神县振兴路青神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股
邮 编:620460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5月28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评 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措施 |
1 |
销售、维修、配件和信息服务于一体汽车销售店 |
青神县青城镇锦绣大道 |
青神县鑫辉车业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总占地面积10541.77m2(约15.8亩),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000m2,项目涵盖品牌4S服务区、办公生活附属区等,本项目为2—3层建筑,层高4m,主要包括车间(维修中心、汽配中心)、展示厅、库房、办公生活区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
西南交通大学 |
废气:油漆废气车间内设置集气罩,将收集的废气通过低温等离子净化处理,处理效率为85%以上,且排气装置风量不得小于风机风量3000m3/h,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且排气筒按规定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漆雾处理采用负压吸气方式对室内空气进行收集,收集的废气经过干式漆雾过滤器过滤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清洗汽车用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及道路冲洗水排水可利用自然地形,通过雨水井、下水道及排水沟、管排出厂区外,汇入城市雨水管网中。 噪声: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废机油及废手套、抹布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上一条:关于2014年6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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