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现将《青神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神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0日
青神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绿色转型,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8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16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22〕52号)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府发〔2023〕3号)要求,结合青神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和“十四五”时期发展形势,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和危险废物,坚持源头减量优先、充分资源化、处置无害化,把实现降碳减污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奋力建设美丽繁荣和谐的高品质生活城市。
坚持降碳减污,绿色发展。统筹城市绿色转型与固体废物管理,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一体推进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治理和降碳减污协同增效,助推青神县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以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高、回收利用水平低、处置缺口大的区域、领域为重点,科学施策,精准发力,加快补齐相关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
坚持减量优先,统筹推进。按照优先源头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全过程无害化原则,坚持全县系统谋划、整体布局,协同推进工业、农业、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及建筑垃圾的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
坚持协同共治,全民参与。构建党政主导、多元共治、公众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全社会共建“无废城市”的良好氛围。
实施范围为青神县行政区域,总面积386.8平方公里。
实施方案的基准年为2020年,建设年限为2022—2025年。
以“无废城市”建设助推城市发展、提升城市品质。到2025年,青神县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利用处置短板有效补齐,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固体废物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降碳减污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
到2025年,工业绿色发展降碳减污效果明显,开展绿色低碳改造的企业超过7户,1个省级园区完成循环化改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降低18%。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稳中有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2%以上,全县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明显,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行政村全覆盖,“两网融合”制度建设和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100%,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40%,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80%。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贮运体系日渐完善,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达35%以上。
按照《“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要求,结合青神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特征,本方案共设置48项指标。
1.强化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积极推进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建设。围绕建材碳排放重点行业,实施工业炉窑减量化深度治理,有序推进砖瓦、陶瓷等建材行业煤炭清洁高效技术利用推广。提升四川省德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青神县报恩寺机砖厂、青神县罗波石花页岩机砖厂降碳减污治理。〔牵头单位: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2.构建绿色低碳工业体系。构建“横向耦合、原料互供、资源共享”的生态产业链,实现产业链间首尾相连、环环相扣、闭路循环、物尽其用。建材、轻工、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实施全要素、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带动现有产业提档升级,构建绿色循环发展的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推进绿色制造示范建设。强化绿色制造标杆引领,推进绿色制造试点示范,创建绿色工厂、培育绿色园区。以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产业等重点行业为引领,推行绿色产品设计和绿色供应链。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7家以上,开展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绿色园区建设。(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4.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持续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合理延伸产业链条,推动企业间废弃物、余热余压、废水等有效利用。推动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到2025年,完成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探索开展“无废园区”建设。(牵头单位: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5.强化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引导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支持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在重点行业企业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25年,推动四川环龙新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牵头单位: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6.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以污泥、白泥、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推进建材生产、市政设施建设、井下充填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园区延伸产业链,与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合作,或自行配套建设综合利用项目进行消纳,鼓励利用污泥处置等项目协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7.强化固体废物堆场分类整治。加强历史遗留堆场排查,实施“一场一策”分类整治。对长期停产及破产企业堆场,可综合利用的,科学制定综合利用计划,明确消纳周期,边消纳边整治;对不能综合利用的,采取封存管理,确保科学规范,做好覆土复绿工作,完善截排水系统、雨污分流设施、渗滤液收集处置设施等污染防治设施,全面防范堆场环境风险。重点推进四川环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污泥、白泥,四川德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污泥及青神华榕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污泥堆场标准化建设。(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强化农业领域降碳减污。统筹推进种植业、养殖业、人居环境减排降碳与污染治理,协同控制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推行农业农村绿色生产方式,建设农业循环经济典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2.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严格落实《青神县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五年行动方案》,加大推广测土配方、水肥一体化、生物有机肥等,加快应用病虫远程监测系统、昆虫雷达以及害虫性诱自动监测设备,建设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病虫害全域全程监测网络,以绿色防控项目为引导,加大推广生物防治、性诱控害、植物免疫等绿色防控技术。新建化肥农药减量示范点19个,开展农户用肥施药监测调查,大力开展“百县千乡万户”科学用肥施药培训。稳步扩大绿色食品面积,加强绿色食品认证管理。到2025年,全县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绿色食品认证达10个。(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
3.推动畜禽养殖绿色发展。推广粪污管网输送、“3211”、异位发酵等农牧结合生态治理模式,全域推进种养循环,“十四五”期间实施畜禽养殖场种养循环提升工程60个。建设畜禽养殖场臭气深度治理工程,严格控制养殖气体排放;实施节水改造、饮污分流、污水净化等开展畜牧节水示范;全面开展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建设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2个;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制度,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到2025年,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90%,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4.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逐步完善以政府推动、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等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扶持秸秆利用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利用主体建立秸秆收储中心或收储点,到2025年,全县累计培育秸秆收储运市场化主体9家以上。以“肥料化”利用为先,“饲料化”“能源化”利用为重点,“原料化”“基料化”利用为辅,深入推进秸秆“五化”利用。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开展技术示范推广并总结典型案例,稳步提高秸秆利用量,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2%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5.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处理。推广易回收生物可降解农膜及农膜减量替代技术,减少地膜用量。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标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严禁生产、销售、使用不达标地膜;构建由政府、农户、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村、乡镇(街道)回收转运—县集中分拣贮运”,鼓励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加强推广使用全生物降解膜和加厚高强度膜。到2025年,废旧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6.提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坚持减量优先原则,提高农药利用率,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按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坚持“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谁生产谁处理”原则,探索建立“农药经营门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村垃圾站”的回收体系,鼓励开展“押金制”“有偿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督促专业化防治组织和新型经营主体对作业服务区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全回收;提升青神县“333”模式,建成农药包装废弃物销售、管理、清运的智慧管理服务平台。到2025年,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90%,全县农药包装废弃物智慧平台覆盖率达100%。(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1.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倡导“限塑”“减塑”、节约适度、绿色消费等低碳生活方式,探索建立青神县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激励机制。推行“光盘行动”“打包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促进餐厨垃圾源头减量。合理配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和收运车辆,健全完善餐厨垃圾收运系统。鼓励企业、机关等开展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2.健全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管理体系。建立全域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合理规划和统筹布局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设备,推进形成与收集范围内人口数量、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分类收集转运体系,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和运输环节“二次污染”。巩固提升垃圾分类处置成效,持续推进生活垃圾管理,加快可回收体系建设,形成可回收物“投、收、运、处”的全闭环管理。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行政村全覆盖。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未污染的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的统计和追溯,强化可回收输液瓶(袋)回收工作。(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落实眉山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合理布局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中转站和分拣中心,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向社区延伸,构建再生资源收运体系。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废旧物资网络回收平台发展。促进垃圾分类收运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完善“两网融合”制度建设和监管措施,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站经营。鼓励回收企业与物业企业、环卫单位、利用企业等单位建立合作机制,按照集中转运、集中处理、流向可监管的原则,形成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产业链条。推广包装物循环利用,强化可回收物回收。(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
4.统筹保障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强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实施、运行监督和科学评估,有效应对垃圾处理增长需求,保障末端处置能力。完善设施处置配套,推动设施升级改造,逐步提高运行效能。到2025年,保持全县生活垃圾处理率100%。(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
5.持续推进塑料污染源头防控。有序限制、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监督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流通场所的塑料袋规范使用,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引进一批绿色可降解的塑料制品和包装产品生产企业,创造更多环保产品,实现塑料制品源头替代。逐步推动全县范围内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显著降低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按照“禁、限、减、循、降”思路,多措并举推进“绿色邮政”“绿色快递”建设,推进快递绿色包装应用,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提高快递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水平。(牵头单位:县发改局、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中国邮政集团青神分公司)
6.统筹提升市政污泥利用处置能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源头减量,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时,同步配建污泥减量化、稳定化处理设施。加强市政污泥烟气余热低温干化项目运行监管,不断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建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跟踪与抽查机制,全面落实污泥转移电子联单,定期开展市政污泥委托处置情况执法检查。引导污水处理企业等单位研发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术,探索污泥多元化利用处置渠道和方式,推动全县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提高污泥综合利用率。(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推行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近零碳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的保障房、人才公寓等居住建筑项目装配率不低于40%;公共建筑项目装配率不低于50%;工业项目装配率不低于80%;房地产开发项目装配率不低于30%。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加大高性能混凝土应用力度,减量使用高碳建材产品,推行绿色施工,倡导绿色装修。(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2.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原则上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落实建筑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完善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有效减少工程建设过程建筑垃圾产生和排放。确定建筑垃圾排放限额,对少排或零排放项目建立相应激励机制。推行全装修交付,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产生。到2025年,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强化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管理。施工、装修、建设等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堆放管理制度,按照工程弃土、可回用金属、轻物质料、混凝土、砌块砖瓦等分类收集和堆放,鼓励以末端处置为导向对建筑垃圾进行细化分类,并按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分类堆放建筑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实现建筑垃圾无尘化运输和全程动态智慧化监管。(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
4.统筹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及资源化。综合考虑建筑垃圾产生量及其分布、运输半径、环境保护等因素,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规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消纳处置设施。引导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再利用,推进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等建材制品、筑路材料和回填利用,推广成分复杂的建筑垃圾资源化成套工艺及装备的应用。鼓励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延伸产业链,全过程参与建设工程拆除建筑垃圾收集与资源化利用各环节,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规模化、高效化、一体化发展。(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1.强化源头减量、分级分类管理。推动企业编制工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推广使用无毒、低毒或者无害、低害原材料,推广减少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危险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持续推进工业危险废物减量化,建立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且处置出路难的建设项目,结合现有危废利用处置能力,充分考虑危险废物处置去向。(牵头单位: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健全危险废物收运贮存体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规范开展危废的贮存、收集、转运处置。持续推进青神县危险废物收集试点项目和标准化建设,规范收集试点,解决小微企业、实验室、汽修企业等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难及转运不及时等问题。试点开展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管理体系,有序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物联网监管试点建设,帮扶四川金茂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丹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德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做好危险废物物联网建设试点工作。(牵头单位: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健全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强化运输环节信息跟踪和末端处置情况掌控。动态更新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环境风险管控,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移动执法能力,全面提高移动监管执法能力,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监管协作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牵头单位: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4.构建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实现乡镇(街道)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等环节登记制度,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规范化监督。全面实行医疗废物电子管理台账,全面运行医疗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牵头单位:县卫健局、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加强“无废”文化宣传推广。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宣贯“无废”理念。结合青神竹编艺术节等活动,将“无废”理念融入各类文化活动,打造“无废城市”文化名片。依托全媒体平台,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无废”知识,倡导“无废”生产生活方式,扩大青神“无废城市”影响力。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分批向公众开放,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融入教育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
2.积极推动“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推动多领域“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形成涵盖主要场景的工业源、生活源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模式。将“无废城市”理念融入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节约型机关等创建工作,打造一批“无废城市细胞”试点,在资源节约、垃圾分类、废物再利用等方面形成示范效应。结合《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以中岩寺景区为主要试点单位,推动打造“无废景区”,强化景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废弃饮料瓶、餐饮垃圾等分类收运,鼓励园林垃圾就地处理。(牵头单位: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机关服务中心、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探索建立部门间协同处置机制、资源互助共享机制,推进不同固体废物回收和利用处置。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全过程统计范围、口径、分类和方法。针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农业固体废物收贮运体系建设、社会源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制定工作方案。(县经信局、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技术体系。鼓励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开展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支持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标准研究,解决资源化再生产品出路难问题。探索开展青神县生活源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利用处置。(县经信局、县财政局、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市场体系。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治理资金、优惠贷款等支持,加大“无废城市”建设经费投入。探索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绿色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各部门(单位)加大绿色采购力度,积极采购再生资源产品。落实有利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税收、价格、收费、奖补等政策。(县经信局、县财政局、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综合执法局、人行青神县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4.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监管体系。使用四川省固体废物管理系统“无废四川”建立电子管理台账、制定管理计划、执行电子转移联单和申报相关资料等,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利用全过程进行管理。借助“无废四川”平台实现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强化部门间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逐步形成覆盖五大固体废物管理数据的信息化监管服务系统。建立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建筑垃圾、污泥全过程电子转移联单监管系统。建立完善网格化固体废物巡查机制,以“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模式推动建立重点环境风险源防控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住建、综合执法、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等县级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固体废物环境专项整治,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综合执法局)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县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青神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形成职责明确、执行有力、推进有序的工作机制,调动全县力量和资源,共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建立部门(单位)责任清单和重点任务清单,定期召开相关工作推进会议,制定年度目标,建立定期调度、推进、报告、评估制度,督促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宣传、检查、考核与评价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经信、农业农村、住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商务等部门针对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和再生资源等六类固体废物,充分发挥各自在固体废物管理方面的职能职责,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和年度目标任务,形成上下联动多元建设体系,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
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定期调度通报建设进展,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目标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及时总结工作成果。
(四)加大资金支持。
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统筹整合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无废城市”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创新融资方式,积极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发行绿色债券等,用于支持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体系建设,激发市场活力。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支持力度。加强对“无废城市”建设资金的统筹安排,优先安排产生量大、危害性强、涉及范围广、环境风险大的固体废物治理财政支出和项目投入,加大对基础性、全局性、公共性、协同性、创新性项目的支持力度。
鼓励全县人民共同参与“无废城市”建设,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各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利用宣传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无废”理念。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形式、多层面、多角度的宣传,不断提高全县广大群众对“无废城市”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舆论氛围,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亮点和成效,做好正面引导。
附件:1.青神县“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2.青神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责任清单
3.青神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清单
青神县“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按照《“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要求,结合青神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特征,从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固体废物最终处置、保障能力、群众获得感等5个方面,全面构建青神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青神县“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共设置48项指标:其中必选指标21项(标记★),可选指标25项,另结合自身特点,设置2个自选指标(标记☆)。指标涵盖工业领域(含工业危废)指标12个,农业领域指标10个,生活领域(含医疗废物)指标10个,建筑领域指标3个,机制体制建设指标10个,公众参与度指标3个。
序号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现状值 (2020年) |
目标值 (2025年) |
指标责任单位 |
1 |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工业源头减量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吨/万元)★ |
0.0535 |
0.0491 |
县经信局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县发改局 |
2 |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吨/万元)★ |
0.00077 (2021年) |
0.00071 |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县经信局 |
||
3 |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工业企业 占比(%)★ |
100 |
100 |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 |
||
4 |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家) |
3 |
7 |
县经信局 |
||
5 |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绿色园区建设的工业园区占比(%) |
0 |
46.5 |
县经信局 县发改局 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
6 |
绿色矿山建成率(%)★ |
0 |
新建矿山按绿色矿山标准建设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7 |
城市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碳排放强度 降低幅度(%) |
/ |
18 |
县发改局 县经信局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
||
8 |
农业源头减量 |
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数量(个) |
3 (绿色食品3个,有机农产品0个) |
10 (绿色食品10个,有机农产品0个) |
县农业农村局 县市场监管局 |
|
9 |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数量(家) |
3 |
5 |
县农业农村局 |
||
10 |
建筑业源头减量 |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 |
100 |
县住建局 |
|
11 |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4 |
10 |
县住建局 |
||
12 |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
生活垃圾清运量(万吨)★ |
3.6 |
3.4 |
县综合执法局 |
13 |
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 覆盖率(%) |
48 |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 |
县综合执法局 |
||
14 |
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100 |
垃圾分类收集行政村 全覆盖 |
县农业农村局 |
||
15 |
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 |
91.2 |
95 |
中国邮政集团青神分公司 |
||
16 |
固体废物资源化 利用 |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80 |
85 |
县经信局 |
17 |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
5 |
20 |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
||
18 |
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秸秆收储运市场化主体个数(家) |
5 |
9 |
县农业农村局 |
|
19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92 |
≥92 |
县农业农村局 |
||
20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90 |
94 |
县农业农村局 |
||
21 |
农膜回收率(%)★ |
87 |
基本实现全回收 |
县农业农村局 |
||
22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
84 |
90 |
县农业农村局 |
||
23 |
农药包装废弃物智慧平台覆盖率(%)☆ |
/ |
100 |
县农业农村局 |
||
24 |
建筑垃圾 资源化利用 |
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21.55 |
60 |
县住建局 |
|
25 |
固体废物资源化 利用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18.5 |
35 |
县综合执法局 |
26 |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 |
100 |
100 |
县卫健局 |
||
27 |
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及营业网点设置的绿色环保回收箱数量(个)☆ |
1 |
12 |
县财政局 (县金融国资服务中心) |
||
28 |
固体废物最终处置 |
危险废物处置 |
规范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家) |
4 |
>10 (较2021年) |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
29 |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100 |
100 |
县卫健局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
||
30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 幅度(%)★ |
/ |
20 |
县经信局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
|
31 |
完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综合整治的堆场数量占比(%) |
/ |
100 |
县经信局 |
||
32 |
农业固体废物处置 |
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100 |
县农业农村局 |
|
33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 |
100 |
100 |
县综合执法局 县农业农村局 |
|
34 |
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100 |
100 |
县住建局 |
||
35 |
城镇污水污泥干化焚烧处理及综合 利用率(%) |
100 |
100 |
县住建局 |
||
36 |
保障能力 |
制度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有关规划制定 |
初步建立 |
建立健全 |
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37 |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
未建立 |
建立健全 |
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 |
||
38 |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目标绩效 考核情况 |
未纳入 |
纳入 |
县委目标绩效办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
||
39 |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家) |
3 |
>32 |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县经信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卫健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机关服务中心 |
||
40 |
保障能力 |
市场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亿元) |
/ |
2.3 |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 |
41 |
监管体系建设 |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监管情况★ |
初步建立 |
建立健全 |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
|
42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
94 |
≥95 |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
||
43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率(%)★ |
100 |
100 |
县公安局 |
||
44 |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 办结率(%) |
100 |
100 |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
||
45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案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覆盖率(%) |
100 |
100 |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
||
46 |
群众 获得感 |
群众 获得感 |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
/ |
80 |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
47 |
政府、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环境组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 |
/ |
80 |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
||
48 |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 程度(%)★ |
/ |
80 |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
序号 |
部门 |
主要责任 |
1 |
县委组织部 |
主要负责推动将“无废城市”建设内容及成效纳入全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
2 |
县委宣传部 |
主要负责“无废城市”建设新闻宣传活动,包括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对社会公众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社会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了解,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无废文化”舆论氛围。 |
3 |
县发改局 |
主要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循环经济发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自愿性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协同推进“无废城市”降碳减污。研究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政策措施。推进塑料污染防控治理。 |
4 |
县经信局 |
主要负责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建材等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动炉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利用。支持工业固体废物产废企业与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合作。推进绿色园区、生态工业园区、绿色工厂建设。支持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
5 |
县教体局 |
主要负责配合在各类学校开展“无废城市”宣传教育,与绿色学校等建设行动有机融合,推进“无废学校”工作开展。 |
6 |
县公安局 |
主要负责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等环境刑事犯罪行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震慑和防范固体废物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
7 |
县司法局 |
主要负责对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配合;宣传普及固体废物相关法律常识。 |
8 |
县财政局 |
主要负责落实“无废城市”建设资金保障,加大建设经费投入,结合财力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区域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完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有利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价格、收费政策。主要负责探索建立绿色金融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强“无废城市”建设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探索,发挥社会资本的市场配置作用。 |
9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指导持证矿山及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处理处置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
10 |
眉山市青神 生态环境局 |
主要负责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摸排调查,提升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强化监督管理,完善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强化危险废物监管能力,覆盖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推动开展工业园区、小微企业、社会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负责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理。组织指导“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 |
11 |
县住建局 |
主要负责建立完善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推动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节能低碳建筑,推广绿色低碳建材,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的主体责任,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制定完善建筑垃圾收运、处置和再生利用等相关政策及标准体系,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治理,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 |
12 |
县交通运输局 |
主要负责建立完善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运输管理制度体系,提高危险废物转运环节信息化监管能力,强化运输过程二次污染风险防控;强化对汽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收储运监管。推动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在道路施工等工程项目中的再生利用。 |
13 |
县农业农村局 |
主要负责推动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指导和引导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建立农业低碳循环发展模式。完善秸秆、畜禽粪污、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收储运利用体系,推动形成长效运行机制;推进畜禽粪污和秸秆资源化利用,创新构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促进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
14 |
县商务局 |
主要负责协调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完善再生资源统计方法。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推进“两网融合”。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建立在线交易平台,实现线上交废与线下回收有机结合,提升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能力;推动绿色商场建设,倡导绿色消费。推动超市、综合性购物商场落实“限塑令”,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限制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主要负责推进快递业包装减量化绿色化,建立包装回收体系,推广包装物循环利用,促进行业节能减排。 |
15 |
县文广旅局 |
主要负责在旅游景区倡导“无废理念”,做好“无废”宣传,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开展“无废景区”建设行动。 |
16 |
县卫健局 |
主要负责推进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源头减量,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的回收率。负责指导和监督医疗废物在医疗机构内的收集、运送、暂存、交接。监督、指导医疗废物在运输、处置过程中的疾病防治工作。 |
17 |
县应急局 |
主要负责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按职责做好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体系。 |
18 |
县市场监管局 |
主要负责优化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市场环境,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完善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标准和资源化产品标准,解决固体废物资源化再生产品出路难问题。配合推动超市、综合性购物商场落实“限塑令”,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 |
19 |
县统计局 |
主要负责配合做好“无废城市”建设有关指标数据的统计服务工作。 |
20 |
县综合执法局 |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管理政策制度,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进城区及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推进垃圾分类收运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 提升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完善餐厨垃圾收运与处置体系,加强收运处置监管。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源头减量,提升市政污泥资源化利用能力,压减填埋规模。 |
21 |
县机关服务中心 |
主要负责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中推行垃圾分类、“光盘行动”,结合节约型机关建设,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强化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动作用。 |
22 |
县税务局 |
主要负责落实有利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税收政策,支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 |
23 |
中国邮政集团 青神分公司 |
主要负责推进邮政业包装减量化绿色化,建立包装回收体系,推广包装物循环利用,促进行业节能减排。 |
24 |
人行青神县支行 |
主要负责指导银行机构加大用于支持“无废城市”建设的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等,提升“无废城市”建设的资金保障能力。 |
青神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清单
一、青神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制度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
任务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任务体系 |
实施期限 |
1 |
建立固体废物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定期召开相关工作推进会议,制定年度目标,有序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
县“无废城市”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
相关行业 主管部门 |
制度体系 |
2023年 |
2 |
制定“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考核表。将实施方案工作任务纳入县级部门(单位)的绩效考核。 |
县委目标绩效办 眉山市青神生态 环境局 |
/ |
制度体系 |
2023年 |
3 |
建立各类固体废物专项协同推进机制。在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成立县无废办公室,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推进各领域重点任务。探索建立部门间协同处置机制、资源互助共享机制,统筹全县范围内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布局和使用,推进不同固体废物回收和利用处置体系的有效融合,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提高回收和利用处置效率。 |
县“无废城市”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
相关行业 主管部门 |
制度体系 |
2023年 |
4 |
编制青神县绿色生活方式指南。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玩等各维度全面践行节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
眉山市青神 生态环境局 |
县委宣传部 县文广旅局 |
制度体系 |
2023年 |
5 |
编制青神县“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标准,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 |
眉山市青神 生态环境局 |
各相关部门 |
制度体系 |
2023年 |
6 |
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再生资源等固体废物全过程统计范围、口径、分类和方法。 |
县农业农村局 县综合执法局 |
县商务局 |
制度体系 |
2023—2024年 |
7 |
健全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统计范围、口径、分类和方法。 |
县住建局 |
/ |
制度体系 |
2023—2024年 |
8 |
探索建立青神县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激励机制,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案,鼓励各责任主体积极履行义务和落实责任,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
县综合执法局 县税务局 |
/ |
制度体系 |
2023年 |
9 |
出台青神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促进垃圾分类收运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完善“两网融合”制度建设和监管措施,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站经营,提升再生资源回收量。 |
县综合执法局 |
县商务局 |
制度体系 |
2023—2024年 |
10 |
逐步完善青神县建筑垃圾管理制度。构建建筑垃圾源头治理、过程监管和末端处置的全过程闭环式管理体系,形成多部门权责明晰、联合监管、协同增效的长效监管机制。 |
县住建局 |
/ |
制度体系 |
2023年 |
11 |
出台青神县商贸服务业一次性用品使用指引。制定限制和减少饭店、酒店使用一次性用品的相关办法,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 |
县商务局 |
县文广旅局 |
制度体系 |
2023年 |
12 |
构建政府推动、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多种模式互补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建立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管理台账,加强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和管理。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发改局 |
制度体系 |
2023年 |
13 |
出台青神县化肥减量和化学农药减量控害实施方案。进一步减少化学农药、化肥使用量,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
县农业农村局 |
/ |
制度体系 |
2023年 |
14 |
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清运台账,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制度。 |
县农业农村局 |
/ |
制度体系 |
2023年 |
15 |
健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制度,督促畜禽养殖场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指导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 |
县农业农村局 |
/ |
制度体系 |
2023—2025年 |
16 |
执行粪污处理设施联合验收制度,在投产前均要开展联合验收,出具验收合格意见,确保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
县农业农村局 |
眉山市青神 生态环境局 |
制度体系 |
2023—2025年 |
17 |
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机制。出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全过程环境责任制度的实施细则,细化各部门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相关过程中的管理职责。 |
县经信局 |
眉山市青神 生态环境局 |
制度体系 |
2023年 |
18 |
健全社会源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参照《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推广危险废物联合体管理模式,构建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网络,提升社会源危险废物管理。 |
眉山市青神 生态环境局 |
县教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 部门 |
制度体系 |
2023年 |
19 |
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体系。保障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 |
眉山市青神 生态环境局 |
县卫健局、县应急局等相关 部门 |
制度体系 |
2023年 |
二、青神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技术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
任务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任务体系 |
实施期限 |
1 |
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建筑材料、道路建设、农业领域等技术研究,拓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路径。 |
/ |
县经信局 县住建局 县农业农村局 |
技术体系 |
2023—2025年 |
2 |
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 |
县综合执法局 |
县经信局 |
技术体系 |
2023—2025年 |
3 |
支持污泥资源化技术研发,探索污泥多元化利用处置渠道和方式。 |
县住建局 |
县经信局 |
技术体系 |
2023—2025年 |
4 |
探索开展青神县生活源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利用处置降碳减污潜力分析。 |
眉山市青神 生态环境局 |
县发改局 县经信局 县住建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综合执法局 |
技术体系 |
2023—2025年 |
5 |
按照“谁生产、谁处置,谁经营、谁回收,谁使用、谁交回”的原则,建成覆盖全县农药包装废弃物销售、管理、清运的数字化服务平台,提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
县农业农村局 |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
技术体系 |
2023—2025年 |
三、青神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监管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四、青神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市场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
任务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任务体系 |
实施期限 |
1 |
指导银行机构结合本行业务开展工作,制定“无废城市”重点项目投融资方案,确定重点项目投融资渠道。 |
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县财政局 人行青神县支行 |
市场体系 |
2023年 |
2 |
探索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绿色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 |
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县财政局 人行青神县支行 |
市场体系 |
2023年 |
3 |
优先使用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等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鼓励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绿色采购力度,积极采购再生资源产品。 |
县财政局 |
县机关服务中心 |
市场体系 |
2023年 |
4 |
落实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减征、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等有利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税收政策。 |
县税务局 |
眉山市青神 生态环境局 |
市场体系 |
2023年 |
5 |
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体现差异化,建立完善青神县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
县税务局 |
县住建局 |
市场体系 |
2023年 |
6 |
建立青神县装配式建筑奖补政策,对达到标准的商用建筑给予适当提前预售期、合理提升容积率等激励政策。 |
县住建局 |
县财政局 |
市场体系 |
2023年 |
7 |
开展快递包装回收试点,选择校园、社区等快递网点,通过积分换取礼品、积分抵现、“纸箱换蛋”等形式,鼓励消费者将快递包装袋送往网点回收。 |
中国邮政集团 青神分公司 |
/ |
市场体系 |
2023年 |
8 |
加大对秸秆、农膜、畜禽粪污等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财政支持力度。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财政局 |
市场体系 |
2023—2025年 |
9 |
出台绿色制造体系奖励办法,对建立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体系的主体给予一定奖补。 |
县经信局 四川青神经济 开发区管委会 |
县财政局 |
市场体系 |
2023年 |
10 |
落实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在从事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的企业中全面开展环境信用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 |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
县财政局 人行青神县支行 |
市场体系 |
2023—2025年 |
五、青神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细胞”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
项目 类别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建设期限 |
投资估算(万元) |
实施主体 |
1 |
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类 |
青神县强制性清洁生产 |
2023年开展四川环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推动该公司评估后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方案。 |
2023—2025年 |
2100 |
四川环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
2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
青神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
在中心城区各小区、公共区域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备,建设可回收垃圾二次分拣中心等。 |
2022—2025年 |
2000 |
县综合执法局 |
3 |
7个乡镇(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
在全县7个乡镇(街道)新建2000个分类垃圾收集点,配备4万套分类收集设施,每个乡镇(街道)建设1个大件废旧家具拆解堆放点。 |
2021—2025年 |
2000 |
县农业农村局 |
|
4 |
青神县农村垃圾分类处理 项目 |
在全县实施农村垃圾分类处理,从农户分类到收集运输处理分户各环节需要新增分类垃圾桶,改造村内垃圾分类池,改造乡镇垃圾地库,新增分类垃圾收集车辆,大型分类垃圾运输车,全县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率达到90%以上。 |
2021—2025年 |
2600 |
县农业农村局 |
|
5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
青神县2022年省级财政畜禽产业绿色发展项目 |
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或配套设施改造升级,建设储粪场、污水贮存池、沼气池等粪便贮存设施,建设厌氧发酵池、氧化塘、堆肥发酵等粪便处理设施,提升养殖标准化水平的设施设备配套,改进节水设备,建设雨污分流、暗沟布设的污水收集系统和漏缝地板、自动刮粪板等清粪设施,配备固液分离机等设备。 |
2022—2025年 |
1000 |
县农业农村局 |
6 |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
“十四五”畜禽养殖场种养循环提升工程 |
畜禽养殖场完善雨污分流、饮污分流、干湿分离、粪污贮存输送利用设施设备,每存栏2—5头猪配套一亩种植用地,提升种养结合水平。到2025年全县实施畜禽养殖场养殖循环提升工程60个。 |
2022—2025 |
300 |
各乡镇(街道) |
7 |
危险废物收集处置项目 |
青神县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项目 |
建立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开展社会源和中小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规模设计最大贮存能力为2000吨/年,转运能力为3000吨/年。 |
2021—2024年 |
1000 |
青神艾兴企业 管理服务有限 公司 |
8 |
“无废城市”宣传培训活动 |
开展“无废城市”宣传科普 |
通过短视频、微信等社交媒体,开展“无废城市”宣传,提升群众“无废城市”知晓度。 |
2023年 |
5 |
眉山市青神 生态环境局 县委宣传部 |
“无废城市”宣传推广 |
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内容纳入教育培训体系,走进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园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发挥环保公益组织的宣传力量,推广绿色生产生活理念、普及绿色环保知识,推广“无废”理念。加强新闻宣传,引导居民多维度参与,为打造社会共建、共享、共治的“无废文化”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
2023—2025年 |
10 |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牵头,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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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废城市”建设培训 |
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固体废物管理职责,面向企业,制定相应固体废物管理培训计划,明确固体废物产生、回收、利用、处置等单位在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强化固体废物回收和利用处置单位污染防治责任。 |
2023—2025年 |
10 |
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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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
11025 |
/ |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上一条:关于印发《青神县推进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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