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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青府发〔2015〕13号

  
日期:2015年11月10日  来源:信息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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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5〕15号)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眉府发〔2015〕21号)精神,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推进依法治县、服务改革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一)审计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将国家审计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明确了国家审计的重要地位,对新形势下加强审计监督、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提出明确要求。各乡镇、部门要认真领会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重要精神,深刻认识国家审计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力量,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现问题、完善机制,依法审计、秉公用权”的基本原则,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切实发挥审计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强化审计的职能作用

(二)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机关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问题、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不得设置障碍。对拒不接受审计监督,阻挠、干扰和不配合审计工作,或威胁、恐吓、报复审计人员的,要依法依纪查处。

(三)进一步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逐步把全部审计对象纳入中长期审计监督规划,推进审计视野全覆盖。强化重点监督,增强审计威慑力,促进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推进审计效能全覆盖。以国家审计为主导、内部审计为基础、社会审计为补充,构建协同监督体系,推进审计全覆盖。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推进审计全覆盖。

(四)突出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加大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将绩效理念贯穿审计工作始终,加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强化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探索预算执行项目分阶段组织实施审计的办法。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及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等方面审计,确保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着力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依法依纪反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推动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履职尽责,推进廉政建设;进一步推进村社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力度,从以“审价”为主向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转变,促进政府投资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加强对民生和资源环保领域审计,促进改善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对依法行政情况的审计力度,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纠正把审计职能与行政管理工作相混淆,导致审计监督错位、缺位问题。

三、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

(五)健全审计资料获取机制。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需的财务会计、业务和管理等资料,包括与部门、单位履行职责相关的电子数据信息和必要的技术文档,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依法、及时、全面提供,不得制定限制向审计机关提供资料和开放计算机信息系统查询权限的规定,已经制定的应予修订或废止。对获取的资料,审计机关要严格保密。有关部门应根据审计工作需要,依法向审计机关提供与本单位、本系统履行职责相关的电子数据信息和必要的技术文档;在确保数据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协助审计机关开展联网审计。

(六)完善协助审计的工作机制。审计机关履行职责需要协助时,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予以协助和支持。建立健全审计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以及组织人事、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在调查取证、查办案件、信息共享、结果运用、推动问责等方面形成合力。对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有关部门要认真查处,及时向审计机关反馈查处结果。审计机关要跟踪审计移送事项的查处结果。

四、着力提升审计能力

(七)强化审计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忠诚履职、敢于担当、客观公正、作风过硬的审计队伍。积极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严把入口关,招录审计人员可加试审计工作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部分专业性强的职位可实行聘任制。

(八)加快推进审计信息化。推进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与审计机关实现信息共享,构建审计数据系统,加大数据集中和综合利用力度。在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前提下,探索开展联网审计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审计,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能力。

(九)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准则和审计纪律,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规范审计行为,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完善审计成果综合运用机制,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增强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

(十)加强审计资源整合。进一步推动《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贯彻落实,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切实发挥内部审计的基础性监督作用。积极探索和推行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利用社会审计资源解决审计机关力量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困难和问题。

五、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十一)健全审计整改责任机制。被审计单位要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切实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对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研究,尽快完善相关制度,整改结果在规定期限向审计机关书面报送的同时,要向县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十二)健全审计整改督查机制。县政府每年专题研究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以及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并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加强督促检查。审计机关要建立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必要时可提请有关部门协助落实整改意见。

(十三)健全审计整改问责机制。有关部门要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依法依纪作出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整改不到位的,要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十四)健全审计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依法直接领导本级审计机关,支持审计机关工作,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定期组织开展对审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把审计结果作为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十五)强化审计工作保障。有关部门要根据审计任务日益增加的实际,加强保障、合理配置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工作力量。按照科学核算、确保必需的原则,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切实保障本级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需经费,为审计机关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青神县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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