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1〕26号)精神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五星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试行)》及县委、县政府“主动作为创一流”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能,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以高标准、严要求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行政效率为重点,以制度建设、绩效考核和效能监察为手段,以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以“青神服务、五星标准”为努力方向,不断提升软硬件服务质量和政务服务标准,力争2-3年内把我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以下简称窗口)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点(以下简称代办站点)创建为“五星级”政务服务体系。
二、“创建”目标及内容
结合青神实际,对照市政府“五星级”创建标准,确保2013年底创建成“四星级”政务服务体系,有条件的窗口、便民服务中心和代办站点要力争创“五星级”,2015年全县政务服务体系争创“五星级”。坚持将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和代办站点作为“五星级”政务服务建设载体,县、乡、村(社区)三级联动,进一步完善服务内容,细化服务标准,充分展示政务服务“多快好省”(内容多、速度快、质量好、成本省)的特色,把服务对象满意作为最高标准,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路,多办事,办好事”。
(一)强化中心建设。
从5个方面着力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和代办站点软硬件建设。一是办公场地标准化。主体建筑面积、机构名称、大厅布局、柜台样式等符合《四川省地方标准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DB51/T 1174—2010)。其中,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体建筑面积达4000平方米以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体建筑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县政务服务中心相对集中设置民生性、公益性服务窗口和并联审批窗口,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通过职能整合,集中受理办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二是服务工作标准化。公开行政审批职能,统一制作办事指南。坚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小事即办”,对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和产业转移项目及时开展并联审批服务,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100%,现场办结率100%,服务对象满意率98%以上。三是电子政务标准化。完善网上服务功能,及时更新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动态,公开办事指南、办件信息,方便群众点击查询。县政务服务中心拓宽网上办事范围,加强在线值守,提高网上受理和办结比例。落实专人做好电子监控、网上投诉办理等。四是服务管理标准化。巩固行政审批改革成果,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开通审批服务“直通车”和“绿色通道”,坚持推广全程代办、延时办理、预约办理等创新性举措,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完善政务服务监督机制,确保依法、高效、廉洁审批。五是服务体系标准化。完善四级便民服务体系,实现县、乡(镇)、村(社区)、组四级政务服务全覆盖。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站点建设,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改进便民服务方式,实现“群众办事,干部跑路”。
(二)加快窗口建设。
坚持以窗口为政务服务平台,拓展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件质量和水平。一是坚持充分授权。认真落实“两集中、两到位”,部门审批项目“应进必进”,窗口授权充分到位。二是严格选派标准。入驻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站点人员必须业务熟练、纪律性强、综合素质高。行政许可股股长、站(股)负责人在窗口上班。三是做到服务规范。坚持统一着装,佩牌上岗,仪表端庄,举止规范,用语文明,表达清楚,办件过程中提倡使用普通话,用心用情服好务。四是加强技能培训。强化窗口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和廉政警示教育,坚持开展政策法规、电子政务、服务礼仪、沟通表达等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服务技能。
三、严格“五星级”政务服务评定
将“五星级”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和代办站点建设纳入项目化管理,实行星级评定,坚持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一)考评小组。由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统计局分管负责人以及部分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青神县“五星级”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代办站点建设工作考评小组(以下简称考评小组),负责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代办站点进行星级评定,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由眉山市考评小组评定。
(二)星级评定。分类设置考核小项,总分100分:其中创建项目考核80分,群众满意度测评10分,考评小组评定10分。星级评定设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综合得分95分以上评定为五星级,90分以上评定为四星级,85分以上评定为三星级。对星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凡取得星级荣誉期间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星级资格。
(三)隔年申报。每2年开展一次星级申报、评定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和代办站点依据创建情况,于隔年12月初向考评小组提出申报,提交申报材料。考评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并依据得分评定等级。县政务服务中心创建由市考评小组考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由县考评小组考评,评定结果报县政府审定。代办站点由乡考评小组考评,评定结果报县政务服务中心备案。
(四)表彰奖励。县政府对荣获星级的窗口、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站点予以通报表彰,授予星级奖牌、标牌,并按星级等次给予奖励。县政务服务中心创建合格,县政府根据市政府的表彰奖励情况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四、创建保障
(一)领导保障。为扎实开展创建“五星级”创建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特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青神县“五星级”政务服务体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由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兼任,统一组织协调全县创建工作。
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五星级”政务服务体系创建工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亲自督促、协调和落实。坚持每季度研究一次政务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创建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将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代办站点建设成服务群众的纽带、促进发展的平台、转变作风的窗口。
(二)组织保障。县政务服务中心作为行政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乡镇要配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乡镇纪委书记为监督检查责任人,强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严格窗口人员选派标准和程序,确保胜任工作。
(三)政策保障。各级、各部门推荐后备干部或选拔干部时,按照“五个优先”的原则优先考虑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优秀干部。
(四)宣传保障。参与创建工作的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强宣传,营造氛围,借助电台、报纸、简报、横幅、网络、宣传栏等公众媒体,加大开展“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跟踪“创建”工作的进展、举措、成效,形成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
(五)经费保障。将“五星级”政务服务体系创建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落实到位。各乡镇要按照“五星级”政务服务体系创建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代办站点的建设意见,细化标准,抓好落实,强化考核,努力将我县政务服务体系建成全市一流、全省领先的政务服务示范区域。
上一条:关于明确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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