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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神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青府办发〔2023〕11号

  
日期:2023年11月09日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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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青神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

青神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与总体要求 5

第一节 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5

第二节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8

第二章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12

第一节机构配置 13

第二节 床位配置要求 14

第三节 人力资源配置 15

第四节 医疗技术配置 16

第五节 医学设备配置 16

第六节 健康信息配置 17

第三章 加快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18

第一节 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18

第二节 建立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20

第三节 健全疫情和公共卫生救治体系 21

第四节完善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体系 23

第四章 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 24

第一节 加强县级医疗龙头建设 25

第二节 夯实基层卫生服务基石 27

第三节 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 28

第四节 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29

第五章 打造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32

第一节 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32

第二节 强化中医药特色优势 33

第三节 大力推进中西医协同发展 34

第六章 健全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35

第一节 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36

第二节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37

第三节 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39

第四节 强化职业健康支撑体系 41

第五节 完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 41

第六节 优化心理和精神卫生体系 42

第七节 发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44

第七章 深化“三医”联动改革 45

第一节 建立健全管理运行机制 45

第二节 推动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46

第三节 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47

第四节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47

第五节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48

第六节 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49

第八章 强化服务体系要素保障 50

第一节 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 50

第二节 推进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 52

第三节 提升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效能 53

第九章 加强体系规划组织实施 54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54

第二节 落实部门责任 55

第三节 动员社会参与 55

第四节 严格监测评估 56

为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全力推进健康青神建设,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达到全县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眉山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健康青神“2030”行动纲要》《青神县“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等,编制青神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与总体要求

第一节 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县委、县政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推进健康青神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医疗卫生投入持续加大,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总量显著增加,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医疗技术能力和质量水平得到双提升,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网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全县城乡居民人均预期寿命从2015年的76.38岁增长至2020年的78.16岁,婴儿死亡率从4.33‰下降到0.8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7.04‰下降到1.62‰,孕产妇死亡率从54.17/10万下降到0,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十三五”规划目标值。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达到194个,其中县级公立医院2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个、妇幼保健院1家,乡镇卫生院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村卫生室134个,民营医院4家,诊所41家;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床位数达到1229张,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6.89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63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54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达到3.8人。2020年,全县门急诊总量达到86.88万人次,出院病人达到3.91万人次,医疗服务效率明显提升。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果,获评“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青神医院集团有效运转。统筹县域医疗资源配置,组建青神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青神医院集团),设立十二大职能管理中心。全国首批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经验在全省交流。

医疗卫生实力显著提升。全县二级甲等医疗卫生机构达到4家。县疾控中心创建成为二级乙等疾控机构,并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CMA)。县人民医院获评四川省二星数字化医院。高台乡卫生院和黑龙镇中心卫生院获得“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称号。建成省级重点专科1个、市级重点专科3个和县级重点专科12个,开展新技术新项目29项,填补15项县域服务空白。

中医药服务能力稳中有升。县中医医院建成省级中医重点专科1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2个、县级中医重点专科3个,强化了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和应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能提供6类以上的中医药服务,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占比达到91.85%,建成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2个、中医角30个,基层中医药服务量稳定在45%以上。

二、面临形势和挑战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提高重大疫情早发现能力,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有效遏制重大传染性疾病传播,进入新的发展征程,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关系国家、全社会和人民的整体发展利益,更是健康青神建设的基石。但从目前来看,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全县无完全独立传染病区,县级公立医院还未达到国家推荐标准,中药人员缺乏,精神疾病和心理健康、职业健康等问题不容忽视。全县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27.21%,已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三孩政策全面实施,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方位全周期服务体系短板突出,服务体系亟待完善。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相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存在一定短板和弱项,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实力不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薄弱,主要表现在公共卫生体系短板突出,传染病防控体系不健全,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升;优质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专业技术人员结构不合理,缺少高水平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人才引进困难,学科专科建设缓慢;基层医疗机构底子薄、服务能力差,难以承担基层首诊重任;信息化建设滞后,卫生健康信息共享、联通不畅。以上问题严重影响我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健康工作决策部署和《青神县“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推进健康青神建设,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织密预防、救治、应急“三张网络”,强“龙头”、夯“基石”,加快县级医院提档升级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强化老年健康、优生优育、全周期健康保障“三期服务”,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神新篇章提供坚实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人民至上。人民至上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作为卫生健康工作的根本立场,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对卫生健康的领导责任、投入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让更多优质医疗卫生服务更公平地惠及全县城乡居民。

预防为主,平急结合。把预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和投入力度,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强化重大疾病早期防控。立足平时需求,充分考虑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防控需要,完善设施设备标准,全面提高应急处置和快速转化能力。

提质扩能,优质均衡。把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作为核心任务,增加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布局,逐步缩小城乡间、区域间、人群间的资源配置和服务水平差异,促进健康公平。

中西并重,优势互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服务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提升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

持续改革,系统整合。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强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人事薪酬改革等政策的系统集成。坚持系统整合,统筹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服务,强化全行业和属地管理,提升服务体系整体效能。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构建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乡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健康信息智慧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质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力争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公共卫生体系更加完善。县乡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断巩固完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显著提高。以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全面建立,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显著提升。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体系更加完善。紧急医学救援体系不断健全,紧急医学救援处置能力显著提升。

医疗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力争县人民医院达到三级乙等,全县力争建设6个市级及以上重点专科,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8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县域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

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发展,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县中医医院中医科室设置更全面,体系更完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全覆盖,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药整体医学和健康医学优势进一步发挥,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逐步健全。

全方位全周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持续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力争创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不断增强,建成2所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托位数达到790个。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设置安宁疗护病区,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综合连续服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职业健康、心理和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康复医疗等全周期健康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更全面。完善签约服务内容和功能,建立以医联体为平台,全科医生为核心,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签约服务模式。实行网络化健康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衔接,提高签约服务质量。鼓励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和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到基层提供签约服务。

表1 主要发展指标

类别

序号

主要指标

2020年

现状

2025年

目标

指标性质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1

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人员数

7.45

7.95

预期性

2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基础设施

全覆盖

预期性

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3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50

100

约束性

4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诊室(门诊、哨点)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床位和人力

配置

5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6.89

7.3—7.8

预期性

其中:县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3

4.5

预期性

6

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张)

0.84

0.98

预期性

7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63

2.85

预期性

8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3.54

3.8

预期性

9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

0.32

0.54

预期性

10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3.8

4

预期性

11

医护比

1:1.18

1:1.23

预期性

12

床人(卫生人员)比

1:1.2

1:1.3

预期性

中医药服务

体系

13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0.42

0.92

预期性

14

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15

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比例(%)

81.6

100

约束性

重点人群服务补短板

16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0.1

4.5

预期性

17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50

60

预期性

健康

水平

18

人均预期寿命(岁)

78.16

>78.3

预期性

19

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岁)

同比例提高

预期性

注:医院床位含同级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院(所)床位。

第二章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其中,公立医院为政府办医院,主要提供疾病诊治,特别是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突发事件医疗处置和救援以及健康教育等医疗卫生服务,并开展医学教育、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医学新技术引进推广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等工作;非公立医院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高端服务和康复医疗、老年护理等,是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和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接收医院转诊患者,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提供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院前急救、采供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出生缺陷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独立设置机构和护理机构、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

第一节 机构配置

一、公立医院

设置县级综合医院1家,青神县人民医院(现为三级未定等);县级中医医院1家,青神县中医医院(现为二级甲等)。汉阳县域医疗次中心1家(按二级医院设置)。

二、非公立医院

设置骨科专科医院1家,青神康达骨科医院(现为二级甲等);康复专科医院1家,青神石康医院(争创一级甲等专科医院);老年病专科医院1家,青神东成康医院(争创一级甲等专科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1家,青神精神病医院(争创二级乙等专科医院)。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设置中心乡镇卫生院4家;一般乡镇卫生院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村卫生室106家。

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设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现为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1家(现为二级甲等);健康教育所1家。

五、诊所

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

六、医务室

学校、大专院校和大学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

第二节 床位配置要求

一、合理配置床位

到2025年,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的预期性指标为7.3—7.8张左右,其中公立综合医院为3.1张左右、公立中医医院为0.98张。每千人口重症床位数达到0.1张,每千人口康复病床达到0.34张,每千人口精神科床位数达到0.8张。可按照公立医院床位15%的比例设置公立专科医院。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提高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因地制宜开展医养服务、家庭病床服务。

二、提升使用效率

优化床位与卫生人力配置比例,床人(卫生人员)比的预期性指标为1:1.3。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成立住院服务中心,改进以科室为单位的资源管理方式,对床位和护士实行统筹调配。推动二级医院更加突出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逐步压缩一、二级手术比例。将预约诊疗、日间手术等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提高床单元使用效率,控制医院平均住院日,县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

三、强化综合评价

按照国家建立的医疗卫生机构床位综合评价体系,对县级床位数量、质量、结构、效率进行综合评价,推进全县优化配置床位资源。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及密度、健康需求、床位与卫生人力配置结构、床位利用效率等方面的实际状况,科学制定床位发展目标;根据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合理确定医疗卫生床位分布。原则上,病床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的公立综合医院,不再新增床位。

第三节 人力资源配置

一、医疗机构人员配置

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85人(其中中医类别0.92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8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4人,每千人口药师(士)数增长到0.54人。不断提高医生配置水平,大幅提高护士配置水平,重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合理设置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岗位。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配备。承担临床教学、医学科研、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适当增加人员配置。

二、公共卫生人员配置

到2025年,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人员数增长到7.95人。每万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1名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加强心理和精神卫生人才配置,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4名,每10万人口精神科注册护士数不低于8.68名,全县心理治疗师达到12名。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等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工作量和任务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原则上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第四节 医疗技术配置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机构类别和等级要求,分类分级进行技术配置。强化心脑血管、肿瘤、重症、儿科、老年医学、麻醉、影像、精神、创伤、传染病、康复等临床专科建设,提高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微创手术占比和四级手术占比,部分重大疑难疾病的诊治能力达到全市先进水平。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

第五节 医学设备配置

以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与等级要求、医学科技进步与学科发展等,坚持资源共享与阶梯配置,引导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合理配置适宜设备。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设施设备。承担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加强呼吸机、监护仪、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等配置,完善聚合酶链式反应(PCR)仪等检验检测仪器配置,提高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完善救护车辆配置,以县为单位,根据县域人口的300%估算人口基数,按照每3万人口1辆救护车的标准配备救护车。

第六节 健康信息配置

推进数字卫生健康发展,推动5G、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在卫生健康行业融合应用。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参与推动建立卫生健康云平台,积极稳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规范“上云”。完善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基础资源等核心数据库管理。推动县域电子病历和基层医疗信息、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信息、采集设备信息、可穿戴设备标准化信息等全部归集入健康档案,实现数据“最多填一次”,并向个人有序开放。加快医共体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平台向基层医疗机构延伸。

第三章 加快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坚定不移地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结合疾控体系改革,加强疾控队伍建设,推动预防关口前移,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

第一节 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加强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全面提高重大疾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综合干预等能力。

一、明确疾控机构职责定位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要求,履行监测预警、检验检测、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人群健康状况监测与调查、综合干预与评价、信息管理与发布、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指导等职能。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专科疾病防治规划、建立专科疾病防治协作网络、拟订防治标准规范、推广防治适宜技术和管理模式等。

二、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县级行政区划内原则上设置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建设,力争创建二甲。完善和巩固乡村疾控监测预警能力和前哨作用。

三、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

加快推进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支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或改造升级、推动微生物质谱鉴定系统配备,力争配备移动检测车。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为主体,构建传染病和感染性疾病实验室参比体系强化质控管理。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按规定核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提高疾控信息化水平,推动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开展属地人群健康全生命周期监测与评估。

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

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并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统筹协调本机构疾病报告、就诊者和家属健康教育等工作,协助开展疾病调查和标本采集等工作。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责,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落实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职责,接受疾控中心对传染病防控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公共卫生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的比例不得低于25%。强化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深度协作,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县级疾控中心负责对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体提供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技术指导等。按规定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政策。

第二节 建立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建立健全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为哨点,以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一、强化全域监测和智能预警

利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强化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协同,增强传染病报告信息时效性和敏感性。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哨点作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化建设,推动建立智慧化多点触发疾病监测预警系统。依托公共卫生、动物疫病、食品安全等系统,健全网络直报、医疗机构报告、医务人员直接报告等多渠道信息综合监测体系,完善新发未知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机制,实现县域监测信息同步共享。

二、提升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

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升级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加强紧急事务跨部门共享,实现风险研判、专业决策、应急处置一体化管理。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工作机制,确定不同级别响应的启动标准和流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定期演练机制,动态修订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完善物资储备与保障等子预案,构建分层分类、高效实用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全社会定期演练机制,加强针对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

第三节 健全疫情和公共卫生救治体系

强化急救站、传染病救治机构以及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站点)建设,增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患者转运和集中救治能力。

一、完善急救体系

健全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依托县人民医院设置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受县卫健局委托,负责指挥、调度全县急救资源,开展伤病员的现场急救、转运和重症病人途中监护。合理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为乡镇卫生院配备专业救护车及急救设备。完善医疗机构急诊科设置,县人民医院设置急诊科,按医院床位的2%—3%设置急诊科观察床,完善基础条件,接收急诊病人和急救机构转运的伤病员,提供急诊医疗救治,并向相应科室或其他医院转送。突发事件发生时,承担现场急救和转运任务。推动院前医疗急救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贯通,建立县级统一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与县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全县二级以上医院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实现急救呼叫统一受理、车辆人员统一调度,加快实现县、乡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体系一体化、成眉同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一体化。

二、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

县人民医院承担辖区传染病定点救治医院职责,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并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强化相对独立、隔离病区和传染病病区建设,加强呼吸、创伤、感染、急诊、重症、检验、麻醉等专科建设。原则上,在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时,能迅速开放的传染病病床数不低于20张。汉阳次中心建立标准化的发热门诊,一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标准化的发热诊室(哨点),设置可转换的应急物理隔离区和隔离病房(观察室),配备必要的消毒产品、防护物资并做好储备,强化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具备监测、筛查、隔离观察、转诊和随访管理能力。

三、完善紧急医学救援体系

强化县紧急医学救援站点建设,积极争取上级紧急医学救援中心支持,提升现场医学救援处置和患者接收救治能力。建强事故灾害应急医学救援力量。规范建设县级卫生应急队伍,融合医疗、防控、检测、管理等多专业,促进卫生应急队伍功能由单一向综合发展。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联勤联训,提高灾害事故现场医学救援处置能力。

第四节完善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体系

完善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体系,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发挥独特作用。

一、推动中医药融入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治体系

充实公共卫生队伍中的中医药人员力量,建立中医药疫病防治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骨干人才库。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医诊疗设备配备和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及技能培训。加强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建立中西医协同疫病防治机制,推进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管理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中医药人员第一时间全面参与应急处置,将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二、完善中医疫病防治体系

加强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培养一批中医疫病专家队伍。建设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救治协作网络。

专栏1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县疾控中心和县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或改造升级;县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疾控骨干人才培养(训)。

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应急能力提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发热门诊建设;加强急诊、重症、呼吸、检验、麻醉、消化、心血管、护理、康复等专科能力建设;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建设;医疗机构实验室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卫生应急管理和专业人员培训。

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人禽流感、SARS防控监测;流感、手足口病、病毒性腹泻、狂犬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监测和评估;青少年、成人烟草流行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肿瘤随访登记、死因监测;饮用水和环境卫生及学生常见病监测;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地方病防治;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口腔疾病行动;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

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促进:推进县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加强县中医医院精神病区建设;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农村癫痫防治管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和能力提升;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心理治疗师培训;心理救援应急队伍建设。

食品安全和营养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合理膳食行动;营养健康食堂、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学校建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扩面提质、优化内涵。

第四章 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聚焦全县群众跨区域异地就医专科需求,以推动临床专科能力建设为主题,大力实施临床重点专科高质量发展工程,切实完善县临床重点专科体系,推动县域有“龙头”、有“基石”的医疗服务新体系,为全县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医疗服务,力争实现大病重病在本县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在乡镇解决、头疼脑热等小病在乡村解决。

第一节 加强县级医疗龙头建设

争取省市优质医疗资源支持县级医院发展,加强专科建设,力争全县建设8个市级重点专科,进一步完善县级重点专科的申报评审体系。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实施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诊疗环境,推动县医院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加快建设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依托癌症防治中心、慢病管理中心,各分院有效联动,开展肿瘤、慢性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连续性。依托微创介入中心,加强与上级医院的技术合作,开展心血管肿瘤、外周血管、神经等领域的介入诊疗。依托麻醉疼痛诊疗中心,积极推动围手术期急性疼痛治疗及无痛分娩,开展手术室外的麻醉与镇痛治疗,不断满足患者对诊疗舒适性的新需求。依托危重症监护中心,提高重症救治水平,提升重大疾病诊疗能力。建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

加快数字健康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信息化建设,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四级,力争建成二星智慧医院,到2025年争创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全面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建设市县重点专科,强化临床专科服务能力,泌尿外科、神经内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肝胆外科创建市级重点专科。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力争每年引进和开展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技术项目2—3项,每年引进和开展具有市内先进水平的技术项目不少于3项。积极开展院校合作,在2025年前力争建成川北医学院教学实践基地医院。

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队伍,完善人才引进、岗位晋升、干部任用等人事管理制度,加大对外科、儿科、妇科、产科、麻醉、急诊、重症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和本地菁英人才培养力度,大力培养杰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建成一批在全县乃至全市综合素养高、专科能力强的医疗人才队伍。到2025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力争达到515名,各专业科室主任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各岗位人才梯度建设和数量需求满足学科发展要求,稳定的“金字塔”人才结构基本形成。

整合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的中医、康复等相关科室,建成青神县中医康复康养中心,形成以中医为主、中西医结合的特色康复康养中心。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临床科室和病区设置,增设精神病区。开展中医特色技术,积极推动中医非药物特色诊疗项目。强化专科专病建设,老年病科力争建成市级中医重点专科。

第二节 夯实基层卫生服务基石

按照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要求,合理调整和布局基层卫生机构,构建以县医院为龙头,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为支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骨干,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基层医疗卫生新格局。

一、强化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

以汉阳镇中心卫生院为基础,争取各级财政整合资金改扩建业务用房、配备设施设备,打造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强化其专科医疗服务水平,依托基层中医能力提升项目加强中医康复理疗科室内涵建设,积极申报创建中医康复特色科室,承担辖区较为复杂疾病的诊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使其成为县域内辐射南部片区的医疗救治次中心、技术指导次中心、人才培训次中心和公共卫生次中心,保障基层群众就近就医。

二、完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落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定位,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每个乡镇办好1所达标乡镇卫生院。按照每3万—10万人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青竹街道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所达标村卫生室。

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提高全科服务水平,强化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有针对性的加强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的咨询、诊断和治疗能力;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应急能力建设;加强住院能力建设,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等服务;提升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科、中药房建设,按照要求开展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提高检验检查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和心电、超声、X线影像等检查服务。合理设置门(急)诊布局,引导居民预约就诊。完善出(入)院服务流程,加强患者健康教育和随访。开展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服务。到2025年,力争达到基本标准的机构占比达80%。使其可以按照相关规范逐步开展常规手术。

第三节 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

一、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和独立设置机构规范发展

优先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妇产、儿科、精神、肿瘤、眼科、口腔、骨科、医疗美容、中医、康复、护理、医养结合、体检等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办医向高端化、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青神康达骨科医院持续巩固二级甲等成果,青神精神病院到2025年底争取达到二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石康医院达到一级甲等,东成康医院向老年病专科医院转型。

二、促进诊所发展

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鼓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满5年的医师按规定全职或兼职开办诊所。鼓励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或加注全科医师执业范围的专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全科诊所。鼓励将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诊所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协调发展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组建专科联盟。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可以自愿加入公立医院牵头组建的县域医共体,综合力量或专科服务能力较强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也可牵头组建。

第四节 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一、强化防治结合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项目,优化服务内涵,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衔接,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骨干人才,提升慢病医防融合能力。在有条件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康门诊。鼓励妇幼保健机构整合预防保健和临床医疗服务,提高防治结合水平。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

二、加强平急转换

完善县域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平急结合方案,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和人员调集等机制。健全应急状态下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相关机制,保障急危重症患者、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患者以及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面向临床医师和护理人员的流行病学、传染病、医院感染等风险警觉意识教育和临床救治培训制度,提高设施、设备、人员“平急”转化能力。加强医疗机构相关救治设备和应急物资配置。

一、推进上下联动

健全分级诊疗工作机制,加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倾斜力度,畅通绿色转诊通道,完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持续推进医疗共同体建设,健全科学管理制度和利益引导机制。积极推动县级医院专科医生为基层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提供支持,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全科医生为核心、全科专科有效联动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

二、促进学科协作

针对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建立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制度,推动多学科联合诊疗。鼓励将麻醉、检验、影像、病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探索心脏中心、神经中心、肿瘤中心等综合学科发展模式。持续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等急诊急救领域新型服务模式建设,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鼓励医疗机构设置服务协调员,在患者诊疗过程中予以指导协助和跟踪管理,推行“一站式”服务。

专栏2-1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计划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等级

2020年

2025年

1

青神县人民医院

二级甲等

力争创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2

青神县中医医院

二级甲等


3

青神县妇幼保健院

二级甲等


4

青神县疾控中心

二级乙等


专栏2-2医疗卫生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创建计划

序号

机构名称

数量(个)

临床重点专科

眉山市

1

青神县人民医院

6

泌尿外科、消化内科、麻醉科、肝胆外科、放射科、儿科

2

青神县中医医院

1

老年病科

3

青神县妇幼保健院

1

妇产科





第五章 打造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坚持特色发展、内涵发展、融合发展,推动中医优质医疗资源提质扩容,构建以县中医医院为龙头,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第一节 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健全以县中医医院和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室为骨干,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民营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补充,集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服务体系。

加强县中医医院内涵建设和分院建设,健全现代中医医院管理制度,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完善临床科室和病区设置,增设精神病科,积极推动中医非药物特色诊疗项目,老年病科力争建成市级中医重点专科。进一步加强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院中医科室建设,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设中医馆,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比例不低于25%,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加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阁”建设,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并至少配备1名中医药类别医师(助理)或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助理)。

到2025年全县基层中医药服务量占比达到50%。

第二节 强化中医药特色优势

加强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充分发挥重点专科在特色优势强化中的载体作用,支持县中医医院强化设施设备配置,改善诊疗环境,提升中医诊疗能力和临床疗效,打造优势病种特色鲜明的中医科室。加强中医骨伤、肛肠、皮肤科、妇科、针灸、推拿以及脾胃病、心脑血管病、肾病、周围血管病等专科专病建设。

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专项行动,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方法,发挥好中医药“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病后防复”作用。将治未病服务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延伸,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治未病服务能力。加强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为群众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咨询评估、中医体质辨识、季节养生、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中医药预防保健特色服务,逐步推广妇女围绝经期、孕育调养、亚健康状态和青少年近视、脊柱侧弯、肥胖等中医药适宜技术防治。

强化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健全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体系,设立中医康复中心,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推广中医优势病种康复方案和中医康复适宜技术,探索开展中医家庭病床康复服务。鼓励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康复服务,建立县中医医院、社区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发展。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

第三节 大力推进中西医协同发展

强化县人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建设,妇幼保健院力争开设中医科、专科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或中西医结合临床科室。鼓励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模式,打造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旗舰”科室、“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对上争取实施中西医结合学科(专科)建设,聚焦癌症、心脑血管病、感染性疾病、老年痴呆、微生物耐药问题等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开展临床类别医师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推进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覆盖医院主要临床科室。

专栏3-1 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县级:落实青神县中医康复康养中心建设等项目。

基层: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打造“旗舰”中医馆、“中医阁”。

专栏3-2中医重点专科创建计划

机构名称

数量(个)

国家级

省级

县级

青神县中医医院

1



老年病科

专栏3-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特色科室创建工程

机构名称

特色科室

瑞峰镇中心卫生院

中医康复和微创外科(体外碎石)

高台镇卫生院

中医康复

汉阳镇中心卫生院

中医康复

罗波乡卫生院

中医康复

白果乡卫生院

中医康复

青竹街道黑龙中心卫生院

中医康复

青竹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两病”特色科室







第六章 健全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第一节 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建立以县级妇幼保健院为核心,综合性医院妇产科、儿科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县人民医院为技术支撑,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一、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

进一步改善妇幼保健院基础设施条件,整合县妇幼保健院和县人民医院资源,组建青神县妇女儿童中心,统筹分工,职责定位明晰,始终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的标准化建设,提升妇幼临床学科能力。积极争创产科、儿科市级重点专科。全面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鼓励建设妇幼专科联盟和巩固医疗共同体。

二、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

依托县妇女儿童中心,健全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会诊、转诊网络。全面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推动全县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持续稳中有降。

三、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

依托县妇女儿童中心,设置1个开展产前生化免疫实验室检测的产前筛查科室、1个新生儿听力筛查科室,开展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产前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的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逐步构建新生儿先心病筛查服务网络。

四、夯实儿童健康服务网络

完善县、乡两级儿童医疗服务网络,到2025年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0.87名、床位增至2.5张。提升县妇女儿童中心和医疗单位儿科儿童医疗服务能力。以县妇女儿童中心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夯实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配备医师从事儿童保健服务。推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

第二节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加快建立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强化家庭科学养育指导,逐步构建“机构示范、社区补充、辐射家庭”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普惠托位占比达50%以上。

一、合理规划布局

将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区托育服务网络,大力发展普惠性社区托育机构,以社区家庭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和家庭婴幼儿早期发展专业指导服务。有条件的幼儿园全部开设托班。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方式建设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托育机构,以单位职工为主要服务对象,兼顾附近居民,在工作场所或就近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服务工作,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执法大队按照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和监督检查,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保障婴幼儿的身心健康。

二、增加托育供给

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实施普惠托育专项行动,完善全县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满足家庭科学养育指导和0—3岁婴幼儿照护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发展。加强县级公办示范服务托育机构,为县域内托育机构提供技术指导、管理咨询和从业人员培训、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等。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

三、指导家庭照护

依托县妇幼保健院、托育机构平台,采取“线上+线下”方式,为婴幼儿家庭提供婴幼儿保健、安全防护、照护技能及儿童早期发展等指导服务。发展“互联网+托育”,开展在线父母课堂、育儿咨询等服务,传播科学育儿知识,为有需求的婴幼儿家庭提供个性化服务。鼓励具有专业经验的退休教师及医生发挥积极作用,为社区内婴幼儿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志愿服务。推进“医育结合”,支持物业、家政等企业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第三节 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以设置老年医学科的综合性医院和老年医院为主体,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院(中心、站)等为基础,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综合连续服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一、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

建立健全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和康复科为主体,以县疾控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为基础,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综合连续服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老年医疗资源布局,严格按照标准规划设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基础设施适老化改造和老年设施配置。打造“互联网+场景”养老服务,建设智慧养老机构。鼓励打造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构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加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全县85%的公立医疗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到2025年,新创建2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二、提高长期护理和安宁疗护服务能力

完善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家庭的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模式。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护理院、床位富余的医疗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依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免费上门健康管理、康复护理指导、健康风险指导、心理支持和就诊转诊建议等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护理院(中心、站),打造品牌连锁服务机构。推进护理站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老年照护服务机构等同步设置、配套建设。稳步扩大安宁疗护服务,推动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和定位,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到2025年,实现安宁疗护服务全覆盖。

三、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鼓励养老机构设置护理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等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现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按规定提供养老服务,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医养结合功能建设,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村卫生室与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等设施同址或邻近设置。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到2025年建成1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推动构建方便可及的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圈。推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以日间护理为重点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慢病管理、康复护理、日间介护、生活援助等服务。

第四节 强化职业健康支撑体系

提高职业病监测评估、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筛查技术支撑能力,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干,建立健全县级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网络。力争取得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

依托县人民医院开展职业病健康检查。鼓励尘肺病等职业病人数量多的乡镇,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职业病患者康复工作。

第五节 完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

力争建立健全以健康教育新机构为龙头,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为延伸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

一、完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设置

推进县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健康教育人员。健康教育所主要承担健康促进与教育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政策宣传、健康科普传播和健康科普传播规范、标准、技术指南制定等工作。加强与县红十字会合作,推进健康教育服务基地建设,向公众提供科学规范的健康展览展示、互动体验、健康知识普及、健康自评自测等服务。加强健康教育力量建设,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低于岗位总量的80%。

二、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职能

各级各类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健康教育科(室),暂不具备条件的确定具体科(室)负责相关工作,接受县健康教育所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每个机构至少配备1—2名从事健康教育的专兼职人员。医院健康教育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推动向患者及其家属传播健康知识,开展个体化的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相关科(室)负责对公众和各类疾病防控重点人群进行健康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相关科(室)负责向辖区居民普及健康知识。

第六节 优化心理和精神卫生体系

以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为主体,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人员为补充,优化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一、完善公立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推进青神县中医医院精神病院区项目建设。加强精神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县人民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人员,主要承担基层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和居家康复指导、居民心理健康指导等任务。巩固和发展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承担康复训练期和非急性期的精神疾病患者生活和康复训练、生活照料等任务。

二、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

健全各部门各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鼓励有条件的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或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员工提供心理评估、咨询辅导等服务。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在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对村(居)民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承担公众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等任务。充分发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作用,对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立心理和躯体疾病多学科联络会诊制度。依托县人民医院精神科,组建由精神科专业人员、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心理救援专业队伍。

第七节 发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以青神县康复康养中心为主体,以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等为基础,加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一、增加康复医疗服务资源供给

加强县中医医院分院建设,整合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的中医、康复等相关科室,建成青神县中医康复康养中心,形成以中医为主、中西医结合的特色康复康养中心。推动部分医院(乡镇卫生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康复医学科(门诊),加强基层康复医疗专科能力建设。县妇幼保健院应具备为妇女儿童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与上级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等加强合作,提高康复水平。加强康复医疗专业能力建设,力争到2025年,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达到8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2人。

二、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

以县中医康复康养中心为技术核心,全面指导和培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康复技能,指导基层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者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并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鼓励开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服务。

专栏4-1 全方位全周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青神县托育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

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加强县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承担健康教育工作,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健康教育人员。

心理和精神卫生体系:青神县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

康复医疗服务体系:青神县医养中心建设。

专栏4-2妇幼保健机构特色专科、重点专科创建计划

机构名称

数量(个)

国家级

省级

县级

青神县妇幼保健院

1



产科

第七章 深化“三医”联动改革

第一节 建立健全管理运行机制

政府落实深化医改主体责任,实行医疗、医保、医药由一位政府领导分管,实行“三医”联动、区域联动,部门协同和政府统筹,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实效性。坚持法人资格、单位性质、职能职责、人员编制、政府投入、原有名称的“六个不变”,成立青神县总医院,推动医改由单项突破转向系统集成。实现人员、财务、后勤管理、信息系统、药械采购和医保“六统一”。

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党委会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等议事决策制度,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内部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等自主权。突出公益性导向,以提高积极性为重点,扎实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充分运用绩效考核结果,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实施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妇幼保健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等可按规定获得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收入。

第二节 推动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合理确定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以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为重点,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简化招聘流程,强化人员招引。

推动在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医疗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分配自主权,使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达到合理水平。

合理核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落实卫生防疫津贴、突发传染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临时补助政策。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四项提取办法,建立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收入水平。积极推动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探索实施乡村医生“县招、乡管、村用”,落实乡村医生待遇政策。

第三节 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体、多种非基本药物为补充的“1+x”用药模式,逐步形成医院集团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全面落实区域联盟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引导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监测与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机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规范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健全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信息监测预警和处置机制,提升药品短缺应对处置能力。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及追溯制度。推动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

第四节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规范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建立目标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宏观管理,有序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更好地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真正起到促进分级诊疗、发展薄弱学科、引导资源配置的优化调节作用,助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落实医疗服务价格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远程医疗、多学科诊疗、日间手术、康复、护理、家庭病床、居家医疗服务、签约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理顺比价关系,体现技术劳务价值,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

第五节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推动实施区域性医保基金总额控制,逐步实现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推进实行医疗康复、安宁疗护、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及医养结合住院、家庭病床等按床日付费。逐步完善家庭医生医保签约服务包政策,实行按人头付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管理改革,健全考核管理和激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实行“一个总额付费、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医保管理。完善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对下转患者不再重新计算起付线,对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普通病、常见病患者合理降低报销比例。完善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政策,发布中医优势病种目录,推行按中医疗效价值付费、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

第六节 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将结核病、丙肝等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的重大传染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纳入门诊特殊病种保障。健全重大疫情、灾害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医保基金预付、结算制度,落实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用豁免政策,有针对性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医疗管理服务质量,合理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支持和促进工伤康复技术发展,将包括中医在内的工伤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鼓励探索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支付制度改革和创新,完善监督考核,逐步形成适应工伤保险特点的费用支付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工伤医疗异地就医结算。

第八章 强化服务体系要素保障

第一节 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

一、强化公共卫生人才队伍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骨干人才培养,选拔培养指挥管理、流行病学调查、大数据分析、院感控制和风险沟通等方面的专业骨干。加强儿科、精神科、老年医学、急救康复、公共卫生等各类紧缺人才培养,积极开展儿科、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和产科医师、助产士培训。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的人员数量和结构,支持卫生监督人员通过在职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建立公共卫生人才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医学教育衔接贯通的培养机制。

二、壮大医疗服务人才队伍

加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完善“五位一体”规范化培训制度,提升培训质量。保障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合理待遇。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加强对医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强化临床骨干医师培训,加强老年医学、康复等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发展和壮大护士队伍。大力建设药师队伍,加强药师配备使用。

三、加强乡村卫生人才培养

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机制,切实增加全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以及中医、护理、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心理健康、精神卫生、康复、职业健康等紧缺人才供给。以县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盘活用好存量编制。深入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加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到2025年,每万人口全科医生达到4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引导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实施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结合建镇制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医共体建设,持续开展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到2025年,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提高到45%左右,逐步形成以执业(助理)医师为主体、全科专业为特色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队伍。

四、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

深入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市内一流水平的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学科带头人。不断完善人才引进政策,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引进一流人才和团队。持续实施“青神名医”培育工作等各类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一批具有精湛医术、创新思维、开阔视野、适应学科交叉融合发展趋势的骨干人才。深化与川北医学院等院校的校地、院地合作,“筑巢引凤”吸引聚集一批高层次卫生人才来青工作。重点瞄准具有家乡情怀的青神籍在外优秀人才,常态化开展联系服务,邀请优秀人才来青带教、开展专题讲座、推广新技术等。建立完善卫生人才评价体系,设立卫生人才专家库,推进人才评价改革,强化高端人才培养,推荐培养一批县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第二节 推进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

一、促进卫生健康信息互联互通

升级改造县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重点建设医改监测平台、医疗行业综合服务平台、医疗卫生应急指挥保障平台和以临床数据为核心的全县集中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的四个子平台。建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标准化系统,智慧辅助诊断与分级诊疗系统,远程会诊与区域影像云系统,综合卫生监管系统,服务系统五大系统。实现全县行业内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积极融入成德眉资同城发展,强化医疗健康同城合作。

二、大力推进智慧医院建设

加快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智慧医院建设,提升医院服务管理数字化、智慧化水平,到2025年全县100%的二级公立医院建成智慧医院。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指导督促综合医院应用信息通信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推进互联网医院发展,深化互联网诊疗服务,全县力争设置1家互联网医院。

三、全面推进健康大数据应用

开展大数据分析应用,建立完善全员人口、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基础资源等核心数据库,与疾控信息系统、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国民体质测定、健康体检以及其他数据源加强对接、共享,逐步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信息大数据管理。依法依规推进健康医疗数据共享开放,普及应用居民电子健康卡,实现全县跨机构、跨地区就医“一卡(码)通用”。加强远程医疗体系建设,探索利用5G技术建立覆盖全县的远程医疗“一张网”,构建集视频会议、远程医疗、应急指挥、院前急救、疫情应急等多业务融合的“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云”。

第三节 提升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效能

加快信息化建设,县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全面实现运用移动执法终端开展现场执法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工作的乡(镇)全部装备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系统,实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加强传染病防控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强化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的巡查监督。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卫生监督人员培训,提升卫生健康监督能力。

专栏5 支撑体系建设项目

人才队伍建设:“眉州名医”“青神名医”培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县级医院儿科医生转岗培训;康复科医师、麻醉科医师、临床药师培训;院前急救医务人员培训;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人才培训。

数字卫生健康建设:支持全县医疗卫生监管平台建设;健全县、乡两级疾病预防信息网络。

卫生健康监督能力建设: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车辆、现场快速检测车辆以及防护设备配备。

第九章 加强体系规划组织实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全面加强党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领导,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强化政府责任,把制定实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作为对卫生健康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健康青神建设任务要求。县人民政府负责研究编制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重点规划县办及以下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将床位配置标准细化到各乡镇(街道),并及时衔接市级有关部门。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实施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并及时衔接市级有关部门。

第二节 落实部门责任

卫生健康、发展改革、机构编制、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医疗保障、中医药、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政策协同,协调推进规划编制与实施。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牵头编制规划并根据需要按程序适时进行调整。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本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合理确定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自然资源部门要在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快支付方式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节 动员社会参与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与城乡社区联动机制,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夯实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结合推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制度,强化和明晰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权责,推进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强化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完善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加快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推动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相结合的群众动员机制。学校按规定设置保健科(卫生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技术人员。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健全社会健康教育网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第四节 严格监测评估

县卫健局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强化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全过程管理,科学评估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状况和服务体系整体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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