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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的情况报告

青文广旅〔2019〕43号

  
日期:2019年09月20日  来源:县文广旅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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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旅局:

按照市文广旅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眉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眉文发〔2018〕56号)《关于开展第七批市级非遗申报工作的通知》(眉文发〔2019〕8号)及《眉山市2019年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文旅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三级指标考核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安排部署,认真组织落实。经过近一年的走访调查,完成了我县非遗资源的调查工作,收集完善了相关材料。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方案,积极推进

按照市局《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工作方案》要求,我局迅速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毛星燕任组长、局分管领导朱峰任副组长、局旅游管理股、局文化管理股、县文物(非遗)保护中心、县文化馆为成员的青神县非遗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物(非遗)保护中心,由岳华刚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处理日常事务。同时,组建了以文保非遗中心和各乡镇文化专干为主的非遗资源调查工作组,邀请了县民间艺术家协会、县摄影家协会、青神县历史文化名人等参与了本次全县非遗资源调查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非遗调查人员在收集整理已有非遗普查资料的基础上,深入到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开展非遗资源调查工作,走遍了全县10个乡镇、17个社区,71个行政村,实地调查走访了60多位传承人、老艺人,工匠,对各个非遗项目的产生年代、分布区域、基本内容、基本特征、基本价值、传承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传承普系、授艺带徒情况、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历、贡献、代表作品、视频等内容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收集整理。截止9月20日,共完成了24个项目(包含2个新发现资源项目)、44位传承人(包含2名新发现项目讲述人)相关材料的整理和完善。主要包括传统美术19个、传统音乐1个、传统戏剧2个、传统技艺16个、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1个、传统舞蹈2个、民俗2个、民间文学1个,填写非遗项目传承人调查表44份,记录文字6万余字,图片600余张,拍摄视频资料共计10余小时。

三、存在的问题

非遗保护是以人为核心的动态传承,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工作,需要不断探索规律。虽然我县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青神竹编也是目前眉山市唯一的国家级非遗项目,但不能高枕无忧,对于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

(一)机制不完善,人员经费设施不足。

一是我县非遗中心在县文物保护中心只加挂了牌子,属非独立机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县文物保护中心人员年龄结构偏大,人手不足,文物保护工作任务又很繁重,在没有增加人员编制、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的情况下开展非遗调查和保护工作难度较大。二是非遗保护经费不足,对竹编项目扶持较多,对其他非遗项目扶持较少,但市、县级传承人还无固定创作、研发、宣传支持经费。三是还没有标准的非遗保护办公场所、非遗展示馆、传习所,非遗保护基础设计建设还需不断加大投入。以上这些因素都直接影响到非遗项目调查的质量和数量,严重制约着我县非遗工作的开展及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播和弘扬。

(二)非遗保护意识淡薄。

社会各阶层对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探寻文化传统,保护文化遗产没有成为人们的自觉追求,有些人甚至认为非遗保护是文化部门和专家学者的事,与自己无关,非遗保护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不足。

(三)非遗传承形势严峻。

我县非遗资源大多分散存留或流传于民间,由于岁月的流逝和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很多非遗项目缺乏长期性的展示平台,使其已经灭绝和濒临灭绝。非遗传承仍然处在口传心授、自觉自愿的状态。现有的非遗传承人年龄普遍偏高,由于学艺周期长、经营收入低、未来成效难预测等诸多因素影响,很难吸引年轻人主动融入,非遗项目后继乏人。

(四)开发利用效果不佳。

目前,我县非遗保护项目在产业化开发利用上做得还不够,非遗产品未能在国民经济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同时,存在政府在不断鼓励和呼吁民众积极参与非遗的保护建设,而作为开发非遗经济价值的主要力量的民众却积极性并不高的矛盾,从而导致开发效果不佳。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建立健全机制,促进非遗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步实施、职责明确、形成合力”的原则,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文化部门牵头、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非遗保护机制。一是政府和文化部门严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使非遗保护和传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二是县政府要把非遗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乡建设规划,把非遗保护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非遗项目“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可纳入专项资金,保证非遗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政府要增加非遗保护人员编制,选拔、培养一批热爱非遗工作的人员从事非遗工作,加强非遗保护工作的人才队伍建设。四是政府主导,吸纳有实力的社会组织、企业、个人进行资助保护,发挥公众在保护中的作用。通过设立非遗保护基金,扶持传承人,对非遗项目和传承人适当补助,对各类获奖的非遗作品和项目实行奖励和资助,激发非遗传承人的积极性。

(二)建立非遗档案数据库,为非遗传承奠定基础。

由于许多民间艺术属独门绝技,口传心授,往往因人而存,人绝艺亡,因此要全面普查,深挖非遗项目,通过科学论证,运用文字、录音、摄影、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多种方式、不同载体,整理记录下这些原生态、原汁原味的非遗资料,给每一个非遗项目建好档案,保护非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特别是濒临失传的非遗项目和优秀传承人,要优先进行调查、收集、建档,作为青神地方文化史、艺术史、民俗史研究的重要资料,为传承历史文化奠定基础。

(三)以文旅融合为契机,推动非遗项目产业化发展。

要以乡村振兴战略、文旅融合为契机,以“竹编文化”“东坡文化”“红色文化”等为抓手,通过非遗特色点位培育提升、特色项目招引扶持,进一步挖掘制作、传统工艺、技术的潜力,鼓励和支持民间艺人大胆创新,使传统工艺、技术从自给自足型向市场需求型转变,致力打造出精品非遗之旅目的地。

(四)创新宣传模式,营造非遗保护工作的良好环境。

一是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公共媒体展演非遗作品、普及非遗保护知识,加强对非遗保护的教育和引导。县电视台可开设非遗专题栏目,宣传非遗知识、展示非遗作品、产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对非遗的认识和非遗的保护意识,让非遗工作深入民心。从县级到乡镇、从乡镇到村、从村到户都能深刻认识到做好非遗工作的重大意义,形成非遗保护的自觉性。

非遗资源的保护和挖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绝不会一劳永逸。我们一定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认真记录历史文化,留住乡愁,传承文明,为青神的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

青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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