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基层国土资源所:
局机关党员干部定期参与接待群众来访,是听取群众意见、掌握社情民意、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权益的有效途径,是转变党员干部作风、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面对面做群众工作的重要平台。按照眉市国土资发〔2015〕2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接访的时间和地点
每周星期一上午为局领导接待时间,如当日不能接访,则顺延至本周三、四、五中的一天。每周二上午为股室负责同志接访时间,如当日不能接访,则顺至延本周三、四、五中的一天(节假日时,局领导接访顺延至节后上班的第一天;股室接访顺延至节后上班的第二天)。接访地点为局机关信访接待室。除定期接访外,根据信访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和接访工作需要,法规股可约请相关职能股室负责同志参加接访。
二、接访的基本要求
(一)认真接待群众。
按照信访当天办理制度要求,对来访群众要热情接待、耐心倾听、解疑释惑、抚顺情绪,同时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能办理的应责成及时办理或协调办理;需要调查核实后作出答复的,要向来访群众承诺调查答复的时限;不能答复或办理的,要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
(二)做好接访记录。
对接待的信访事项,法规股要指定专人专册做好接访记录,详细记载接访情况。要建立包括问题发生地、责任单位、产生原因、接待室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等因素在内的工作台账,以便督办落实和回复来访群众。
(三)强化办理责任。
局领导接访信访事项,严格按局领导签批意见办理;没有明确意见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涉及职能股室牵头,法规股配合依法及时办理;涉及多个股室业务的事项,由局领导指定牵头部门办理;涉及应由基层国土资源所处理的事项,责成基层国土资源所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办理情况,同时书面答复或与来访人沟通。对局领导接访受理的重要信访事项,报局主要领导签批后,实行领导包案处理。
(四)加强督办反馈。
对局领导接访的信访事项,法规股要加强督促检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需要向来访人及时反馈和书面答复的,应及时向当事人回复,务实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务求使领导干部接访活动有声势、见实效、得民心。对督办和办理情况,法规股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和接访局领导报告,并向接访的股室负责同志通报。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因接访调处不力,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取消相关责任股室(中心)或者基层国土资源所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1. 2015年度局领导信访接待日程安排表
2.2015年度局机关股室负责同志轮流接待群众来访日程安排表。
青神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月9日
附件1
2015年度局领导信访接待日程安排表
姓名 |
接待时间 |
|||||||
王俊彦 |
1月5日 |
2月25日 |
4月13日 |
6月1日 |
7月20日 |
9月7日 |
10月26日 |
12月14日 |
祝利 |
1月12日 |
3月2日 |
4月20日 |
6月8日 |
7月27日 |
9月14日 |
11月2日 |
12月21日 |
卢安斌 |
1月19日 |
3月9日 |
4月27日 |
6月15日 |
8月3日 |
9月21日 |
11月9日 |
12月22日 |
邓平 |
1月26日 |
3月16日 |
5月4日 |
6月23日 |
8月10日 |
9月28日 |
11月16日 |
12月28日 |
潘正强 |
2月2日 |
3月23日 |
5月11日 |
6月29日 |
8月17日 |
10月8日 |
11月23日 |
? |
宋学东 |
2月9日 |
3月30日 |
5月18日 |
7月6日 |
8月24日 |
10月12日 |
11月30日 |
? |
陈晓梅 |
2月16日 |
4月7日 |
5月25日 |
7月13日 |
8月31日 |
10月19日 |
12月7日 |
? |
接待时间:每周周一上午9:00至12:00
附件2
2015年度局机关股室负责同志轮流接待群众来访日程安排表
股室 |
接待时间 |
|||
局办公室 |
1月6日 |
4月14日 |
7月14日 |
10月13日 |
纪检室 |
1月13日 |
4月21日 |
7月21日 |
10月20日 |
财务室 |
1月20日 |
4月28日 |
7月28日 |
11月3日 |
法规股 |
1月27日 |
5月5日 |
8月4日 |
11月10日 |
地矿股 |
2月3日 |
5月12日 |
8月11日 |
11月17日 |
耕地保护股 |
2月17日 |
5月19日 |
8月18日 |
11月24日 |
土地整理中心 |
2月24日 |
5月26日 |
8月25日 |
12月1日 |
土地规划股 |
3月3日 |
6月2日 |
9月1日 |
12月8日 |
地籍地政股 |
3月10日 |
6月9日 |
9月8日 |
12月15日 |
土地利用股 |
3月17日 |
6月16日 |
9月15日 |
12月22日 |
青城国土资源所 |
3月24日 |
6月24日 |
9月22日 |
12月29日 |
白果国土资源所 |
3月31日 |
6月30日 |
9月29日 |
? |
瑞峰国土资源所 |
4月8日 |
7月7日 |
10月9日 |
? |
接待时间:每周周二上午9:00至12:00
青神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5年1月9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印发《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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