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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青神县总工会

关于推进我县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同舟计划”的实施方案

青人社发〔2016〕26号

  
日期:2016年05月25日  来源:县人社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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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各相关部门、县内各建筑施工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49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同舟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50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单位《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厅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眉人社办发〔2015〕32号)文件精神,扎实有效推进我县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切实维护建筑职工合法权益,现制定推进我县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同舟计划”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2017年底,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同时建立按项目参保和优先办理工伤保险的工作机制。

(一)年度目标:

1.2016年,做好建筑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宣传工作,新开工建筑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继续巩固已参保的在建项目参保成果,未参保的在建项目纳入保障范围,建设项目基本实现全部参保。建立按项目参保和优先办理工伤保险的工作机制,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2.2017年,全部建筑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全面加强按项目参保的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

二、2016年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1月—6月):制定方案,开展宣传

1.制定工作方案。县人社局牵头制定推进我县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同舟计划”的实施方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总工会,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

2.开展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在5月下旬至6月中旬,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信、公告栏等多种渠道,以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为重点对象,宣传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尤其是按项目参保的政策措施,进行一次现场宣传活动,帮助建筑工人全面了解国家政策和各项权利,提高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召开全县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宣传动员大会。为全面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建筑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为指导思想,在6月中下旬,联合相关单位组织召开全县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宣传动员大会。

(二)第二阶段(7—9月):摸清底数,落实政策

1.全面摸清底数。按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掌握我县建筑企业、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摸清底数,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创造有利条件。

2.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县住建局要积极落实施工许可制度,严格用工管理,督促建筑企业应保尽保。落实和完善全员参保、动态实名、概算提取、一次性缴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支付、先行支付等政策要求,创新按项目参保经办管理服务,方便建设项目和从业人员参保并享受待遇。建立和完善人社、住建、安监、工会等部门协商议事、信息互通、联合督导等机制,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第三阶段(10—12月):开展自查,评估总结

1.开展自查。各单位对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许可证发放执行、劳动用工管理、年度工作计划执行、参保扩面计划完成、基金收支平衡、经办管理服务效率和质量等情况。从多个角度检查和评估工作成效,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自查报告,于10月25日前报县人社局。

2.总结评估。全面了解和评估我县建筑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责任分工

(一)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能,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及时沟通,共享信息;组织开展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和工伤维权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政策为各级行政和经办人员所掌握;组织开展工伤保险宣传工作,进一步做好现场宣传和业务咨询;加强工伤依法认定,鉴定,做到妥善及时解决,做好政策咨询和解释;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劳动用工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参保情况和典型做法。

(二)县住建局:负责提供本县建筑企业数量构成、人员结构、在建项目和拟建项目、是否参加工伤保险等情况;把办理工伤保险手续作为项目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严把关,坚决杜绝未参保建设项目开工情况的出现;参与确定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率会商;参与联合督查,共同做好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伤权益保障工作。

(三)县安监局:严肃查处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做好相关数据的记录和统计工作;参与联合督查,共同做好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伤权益保障工作。

(四)县总工会:通过多种工会形式,努力将建筑施工一线职工纳入工会组织,为其提供维权依托;参与联合督查,加强工伤法规政策的宣传,做好工伤职工权益维护和保障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组织实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同舟计划”的实施,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按方案进行细化实施,明确各人员的分工职责,积极推进实施计划的落实。

(二)加强沟通,协调处理。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共同做好建筑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定期沟通交流,数据共享,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加快推进计划实施。

(三)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各部门要做好工作进展阶段总结,收集典型事例,评估活动阶段成效,评估工作计划完成可能性,进行及时调整和推进。

青神县总工会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5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 2016 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市(州)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和《县(市、区)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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