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激发我县机械制造、竹产业研究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促进产业研究服务中心引进、留住、用好人才,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广事业单位采取灵活多样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改革举措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25号)等精神,县委组织部制定了《青神县关于加强产业研究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若干措施(试行)》。
二、制定依据
(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广事业单位采取灵活多样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改革举措的通知;
(二)省委组织部等8部门《关于因地制宜探索区域人
才发展新路建设人才工作先行区的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明确了《措施》的适用范围。
(二)支持措施。明确了对产业研究服务中心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岗位等级、分配方式、创新创业方面给予支持。
(三)工作保障。明确了分配激励的组织实施、考核评价、申报等方面要求及流程。
四、《措施》实施时间
本政策自2022年1月30日施行,有效期两年。
上一条:《关于产业园区工业标准厂房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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