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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退捕渔民村级公益性岗位政策解读

  
日期:2023年03月09日  来源: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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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退捕渔民村级公益性岗位?

答:退捕渔民村级公益性岗位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开发、申报、监管。结合村(社区)公共管理服务需求,设立以护渔员为主,以河湖巡查与管护、河湖及沿岸道路保洁、保绿为辅的岗位。

2.退捕渔民安置的对象是什么?

答:安置对象为退捕渔民中男性年满45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至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体健康,具备游泳技能者优先。已就业创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捕渔民不再安置在村级公益性岗位。

3.退捕渔民公益性岗位申请安置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1)退捕渔民向常驻地或户籍所在地村(社区)两委提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

(2)村(社区)两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聘用,确定拟安置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村(社区)两委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提出申请;

(3)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初审后,送县就业服务中心复核,县就业服务中心将复核通过名单报县人社局审定,县人社局审定后,由县人社局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村(社区)两委与安置对象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并于10个工作日内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4.退捕渔民公益性岗位多久签一次劳务协议?最长能安置多长时间?

答:所签订的劳务协议最长不超过1年,对考核合格、有能力胜任工作的人员,可按程序继续聘任,累计不得超过3年。

5.退捕渔民村级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退捕渔民村级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1320元/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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