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县长徐琳主持召开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县政府班子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青神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青神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青神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议事规则》、《青神县人民政府每周例会制度》、《青神县人民政府专题学习制度》和《青神县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会议还审议了政府相关部门人事任免。
会议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府工作要置于县委的领导下,自觉维护县委的权威,落实县委的决定,要坚决执行相关决策部署,坚持民主集中制;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并高度重视社会和舆论监督。
会议强调: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意识,严格责任追究,严格限时办结;要落实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和运行新闻发布制度,强化舆论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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