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召开十七届第2次常务会

  
日期:2016年12月16日  作者:张趣  来源:县新闻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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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徐琳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副县长李忠云、田波、郝乾江、王方、杨江海、宋麒麟出席会议。县领导丁志福、曾晓宇、涂成钢、滕文学,以及会议议题涉及的相关部门、乡镇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眉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的通知》。会议审议了《关于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国际竹艺城市政基础设施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作変更的请示》、《关于青神县中岩广场改造工程项目工程変更的请示》、《关于确定2016年青神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承贷主体的请示》等议题。

在学习《眉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的通知》时,徐琳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各级政府部门要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二是要把握重点,严格执行相关要求;三是要依法行政,加强培训;四是要严格目标考核,把法治政府建设和评先评优相结合。

在审议《关于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时,徐琳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有关指示和要求,吸取近期在其他地区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二是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尤其是要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三是要加强隐患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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