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神县工业企业小额贷款分险基金管理办法》(青府规〔2023〕2号)文件要求,经组织企业申报,部门会商讨论,现将《2023年县级工业企业小额贷款分险基金融资名单(第一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31日——8月2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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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县级工业企业小额贷款分险基金融资名单(第一批)
青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31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服务商征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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