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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民政局

2018年工作要点

  
日期:2018年04月25日  作者:县民政局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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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民政局要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来川视察讲话精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四届八次全会和县十四届三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县部署要求,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五个民政”建设为统揽,以“能力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完善制度,健全体系,重点突破,加快发展,开启新时代全县民政事业新征程。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来川视察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1.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来川视察有关民生民政工作的新要求,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2.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五星级党组织”创建,增强党建工作活力。

3.要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严格资金项目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4.探索党建工作“三融合”工作模式。一是推动“目标融合”,围绕行政业务工作的重点、难点、焦点以及攻坚点来确定党建目标,开展党建工作,强化党员奉献积分的考核管理。二是推动“力量融合”,在机关党支部成立3个党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小组长,让机关党建工作与行政业务工作同步同进、合力共创。三是推动“责任融合”,抓好“一岗双责”这一关键,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强化考核落实,确保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

二、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5.进一步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与人社、房管、交警等重点部门建立长效工作协作机制,确保及时掌握民政对象生活状况,精准识别对象。

6.做好低保保障和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确保对失去劳动能力和部分失去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兜底保障,助力脱贫攻坚。

7.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抓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继续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扎实抓好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确保每一分惠民资金都用到刀刃上。

三、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

8.积极争取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完善减灾救灾体系建设。

9.开展“5·12”汶川地震十周年纪念活动,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综合演练,开展全国减灾防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全力提升自然灾害救助能力。

10.扎实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做好灾情应对、加强预案修订,落实好汛期值班工作。

11.加强对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项资金高效规范使用。

四、加快发展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

12.在黑龙镇、汉阳镇开展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探索文化养老新模式。

13.5月底前完成县老年养护院建设,争取年底投入使用;引导民营业主建成报春晖养老院、桂溪园康养中心2个民办养老机构。培育养老社会组织1—2个,依托各级老协组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重点抓好对农村留守老人的照看。

14.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指导全县“十三五”期间老龄工作。

15.抓好南城镇大兴村老协、青城镇王坝社区老协“爱好敬老助老”项目试点工作,同时实施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

16.认真抓好全县敬老模范乡镇、模范村(社区)的评选和“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积极组团参加第二届中国(四川)老龄事业暨养老服务业博览会。

17.深入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推进老年维权和优待工作,加强人口老龄化的宣传,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完成2018年全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目标。

五、促进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

18.积极推进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相关政策的落实,继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对全县各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开展初级养老护理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对已建成的民办养老机构工作指导和督查,提升养老服务软硬件水平。

19.拓展服务渠道和方式,为7264名困难家庭中半失能、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优质居家养老服务。

20.加强福利彩票公益宣传,健全福彩公益金使用监督管理机制和公示制度,全县福彩销售额达到793万元。

21.贯彻落实《慈善法》,持续做好慈善助学和救助工作。

六、提升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水平

2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乡村振兴战略,以“三社联动”为抓手,切实增强社区治理能力。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区志愿者在线注册登记工作。

23.持续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开展“法治+村民自治”,完善村规民约,探索村级“和事佬”、“乡贤会”等社区自我调节和居民自治的社会组织,逐步形成法治、德治、自治相融互动的村(社区)治理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

24.健全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和强化村(居)务公开工作制度。开展村委会运行调研,为2019年村委会换届做干部和群众工作方面的准备。

七、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

25.按政策及时足额兑现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退役士兵安置补助。

26.开展好“9.30”烈士公祭活动。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教育培训,全面落实军休干部待遇。

27.对县烈士陵园进行维修,确保其安全。

28.深化双拥共建工作,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加强国防宣传教育。

29.耐心细致做好各类涉军人员思想工作,确保我县社会维稳。

八、努力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30.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建立地名数据库,做好成果转换。规范地名命名更名,配合开展平安边界联检工作。

31.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救助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活动。

32.做好孤儿、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供养保障。

33.牵好头、借好力、兜好底、服好务,加强整合、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动未保工作平台建设,常态化开展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现有效监护全覆盖,创新抓好留守儿童源头预防工作,组织开展优化儿童保障环境大行动、全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创建活动。

34.深入推进全域绿色殡葬、节地生态安葬,在全面免除基本丧葬费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大力提升公墓管理服务水平,全县火化率力争达100%。加强清明节群众祭扫安全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35.提升婚姻收养登记服务能力,规范婚姻收养登记管理,推进婚姻收养登记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婚姻、收养工作水平。

九、进一步提高民政综合能力

36.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做好有关法规规章制定修订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完善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事项运行。

37.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标准化工作流程、强化监督考核等举措,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

38.深入实施“能力提升年”计划,抓好干部能力提升、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增强领导能力、策划能力、执行能力、反思能力。继续在民政干部队伍中开展“善待群众、善待同事、善待自己”的“三个善待”活动,建设奉献、担当、开拓、拼搏、干净的高素质专业化民政工作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正能量,切实把民政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传播好民政声音,树好民政形象。

39.加强安全、维稳、信访、依法治县、档案、精神文明、保密、环保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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