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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金融国资局 2015年工作总结

  
日期:2016年01月13日  来源: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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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 “1171”总体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认真抓好党建工作,协调信贷投放,开展投融资业务,加大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15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信贷投放。2015年12月末,县内银行存款余额76.56亿元,较年初增加8.54亿元,增长12.56%;县内银行贷款余额38.88亿元(包含县农行剥离1亿元不良贷款),较年初增加5.2亿元,增长15.44 %,完成确保工作目标4.5亿元的115.56%,完成奋斗目标任务5亿元的104%,预计增速全市第二;县内银行余额存贷比50.78%,比年初48.88提高1.9个百分点(青神银通小贷公司贷款余额8069万元,较年初新增351万元)。

(二)融资工作。政府性融资实现3亿元,完成目标任务1.5亿元的200%。

(三)保险工作。完成保费收入12647万元,同比增长18.28%,其中,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保费收入214万元,全县参保人数59439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106%,参保率为39%,居全市排名第一。

(四)招商引资100万元,完成任务100%。

二、认真抓好党建和反腐败工作

(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坚定不移的抓好党建工作,层层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做到重大事项亲自布置,重大工作亲自参与,重大问题亲自处理;按要求建好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成效清单、在公开栏进行公示。建立完善并落实好局党组学习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强化学习培训;开展警示教育,加强风险防控,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等工作。

(二)严肃党的纪律 深化正风肃纪。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观念,以身作则,带头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牢记党的纪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三)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活动、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四个当天”制度,大力整治庸懒散浮拖现象,常态化开展好执纪、监督、问责、查处;一如既往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进一步降低公务接待;大力整治和坚决不收不送红包礼金和有价证券,党员干部职工签定“不打干亲”承诺书;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积极做好金融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全力做好业务工作。

(一)融资和信贷投放工作

1、创新方法,抓好政府性融资工作。一是围绕第九届竹文化节,加强与眉发展等市级平台公司的合作,实现融资2亿元,保障竹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二是围绕棚户区改造项目,全力配合县住建局,开展招投标、贷款资料、银行开户等工作,加强与川发展、市资产公司的联系,实现融资1亿元;三是强化与市宏大公司一起参股发行4.2亿债券工作,可望在2016年3月融资成功。四是以青发展为主体参股眉山市岷东大道公司,准备向农发行融资3.5亿元,解决岷东大道青神段项目建设资金。

2、加强国家信贷政策的研究,按照“谁支持地方发展力度大,政府类资金存放力度就大”的原则,强化考核。为了稳增长、促投资,国家出台一系列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各大银行也在不断调整、完善相关信贷政策,提出新的贷款产品,要求银行要结合我县企业的实际,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及时研究,加强沟通,提出建议,把信贷政策落到实处。制定《青神县可调控资金存放与银行支持地方发展挂钩考核办法》,千方百计提高县内外银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认真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鼓励银行、保险全力支持对我县实体经济的发展。

3、搭建银企对接平台。2月份,我局牵头召开了全县2015年金融惠农对接会;5月、10月份,组织召开了全县银企对接会,加强交流,切实解决我县金融支企、支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组织青神格林维尔流体动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赴成都参加四川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的产业基金集群项目路演活动,帮助企业全力引进产业基金;组织银行,深入企业,有针对性帮助企业解决贷款问题。

4、深化金融改革,切实抓好农改商工作。从2014年2月起,通过大量的工作,中国银监会于今年年4月5日下发了《关于筹建四川青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县信用联社取得突破性进展。11月10 日,召开了四川青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标志着青神县农商银行成立了,对增加税收、提高金融支持具有重大意义。

5、加大企业直接融资力度。组织召开上市和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培训会,积极引导、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探索直接融资方式。12月9日,德恩精工股份公司在新三板成功上市,这是眉山市第一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做强做大。全力推进德鑫航空、西龙生科公司挂牌上市,积极协调解决企业资本市场对接当中遇到的问题,提高直接融资能力,解决发展资金问题。

6、抓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按照省、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积极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目前,重点监控的投资理财咨询类公司还有3家,四川仁和信投资管理公司青神分公司于7月20日办理注销。我局将密切保持与成员单位的联系,时刻关注各领域的最新发展动向,切实守住全县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二)认真履行项目业主职责。

目前,县国资公司、青发展承担九大政府项目工程业主,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有力助推了重大项目建设。

1、搞好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工作,为工程建设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严格程序,做好资金拨付。按照工程进度,完善资金拨付手续,按时拨付工程资金,确保工程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3、全力配合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等单位,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贷款。

4、配合县审计局,做好竹编产业园区骨干道路建设项目、红色西山项目等项目审计工作。

(三)全力推进现代保险工作。一是牵头组织召开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工作会议,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二是多次参加中国人寿县支公司组织的农村小额人身险专员培训会,到各乡镇开展小农保调研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小农保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三是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小微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对中小微企业、“三农”、创业者、扶贫提供融资担保;四是不断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快速理赔机制,要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开发适合于本地方的特色保险品种。

(四)强化国资监督管理工作。

1、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国有资产培训工作。

针对我县国有资产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不断修改、完善,以县政府办公室于2015年4月下发了《关于印发青神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青神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青府办发〔2015〕20号),县金融国资局于2015年7月发出《青神县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产权租赁交易管理实施办法》(青金融国资通〔2015〕4号),作为我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依据。

通过几个月的准备和调查研究,2015年9月10日,我局在县委礼堂组织召开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培训工作会议,提高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管理国有资产的意识和能力。

2、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2015年9月10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会,安排了我县2015年的资产清查工作。截止12月底,我县国有资产设备3.24亿(账面价值),房产351宗,面积281694㎡,;土地163宗、面积1500019.74㎡。

3、加大了国有资产处置监管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我局组织人员到各单位实地指导、巡查资产管理使用情况80余次;指导县农牧局等相关单位做好机构整合后国有资产台账的清点、调整,确保顺利过渡;完成了2014年度国有资产信息录入工作。

全年共办理国有资产处置59起,其中车辆报废8辆,资产残值收入8150元,其他资产报废12起,资产收入22170元;加强国有资产信息公开,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办理资产公开出租40起,收入1373938元,共计1404258元,比2014年增加收入289213元,全额上缴县财政。

4、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不留安全隐患。

全年对全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进行了80余次安全检查;对县国资公司和青发展的100多处国有房产、林场进行了现场安全排查,根据排查结果,更新了消防器材,安装灭火器10个,粉刷消防宣传语60余条,对2处存在安全隐患的破旧国有房产按程序进行了报废拆除处理。

三、亮点和创新工作

(一)农改商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经过财务重组、筹建等一系列工作,县信用联社改制组建。11月10 日,召开了四川青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标志着青神县农商银行成立了,这是眉山市第一家农商银行,对增加我县税收、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支持具有重大意义。

(二)创新融资方式,实现政府性融资3亿元,完成目标1.5亿元的200%,为政府工程建设、为第九届竹文化节的成功举办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全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参保人数59439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106%,全县参保率为39%,全市排名第一,在2015年市委、市政府召开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会议,作为唯一县作了经验交流,得到了市委领导的高度表扬。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贷投放增速放缓。受经济下行、企业经营压力增大、信用风险上升等因素的影响,企业投资意愿下降、收缩经营规模导致有效信贷需求减少,贷款增速总体趋缓。

(二)国有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不健全;资产的购置、变更、处置情况未做及时上账处理;对房屋拆除、资产处理越权审批,没有取得县政府或者县金融国资局的批复;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不到位,比较薄弱。

(三)党建工作方面。由于条件限制,党支部无固定和规范的办公场所;党务工作力量不强,人员不够,党建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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