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川教函〔2016〕277号)精神,经本人申请,所在学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王宇等8人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青神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8)38811535
青神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28)38811436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8日
下一条:关于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