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神县支行于2019年12月27日向我中心提交了《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房屋来源等材料,申请办理位于青神县新北街137号3幢1单元5层1号住房的不动产权首次登记。
经初步审查,我中心拟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神县支行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青神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一窗受理”窗口(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8-38862398
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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