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青神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听证会的公告

  
日期:2020年06月02日  来源:青神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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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与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的有序衔接,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相关工作的通知》(川机发4119号)精神,以及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技术方案的通知》(〔2019〕-2428)要求,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就青神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将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0年7月2日下午14:30

二、听证会地点:青神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青神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成果。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将邀请或依申请选定部分专家、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乡镇部门、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群众代表等代表参加。

五、申请方式: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0年7月1日17:30前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交复印件)前往青神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土地统征中心(301)报名申请。

联系电话:028-38861244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青神县自然资源局

七、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二)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征地补偿相关政策,了解青神县经济发展的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参加旁听的人员,可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调整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纪要。

特此公告。

2020年6月2日

青神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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