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准备将城北路右侧二类住宅用地局部调整为商业用地。涉及调整地块为原青神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E-2-2。
该调整方案已于2022年9月14日经第三次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保证规划的公开、透明,根据有关规定,现对E-2-2地块局部调整论证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10月15日(30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附联系电话)向我单位反映。
意见受理处:青神县自然资源局规划服务中心
电话:028-38855776
附件:青神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E-2-2地块局部调整论证报告
青神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15日
附件
青神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E-2-2地块局部调整论证报告
一、基本情况
将城北路右侧二类住宅用地局部调整为商业用地。涉及调整地块为原青神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E-2-2。
调整前后用地布局对比图
调整前后控制指标对比表
二、地块调整分析
1. 调整必要性分析
(1)补充完善车辆养护功能,支持四好农村路工程建设
“农村公路”是农村地区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不少地方是当地农民群众出行的主要通道。现有公路受当时经济条件、社会环境等制约,缺少甚至没有必要的养护,春季道路翻浆,夏季雨天道路泥泞,晴天尘土飞扬,特别是洪水季节道路中断,经常阻断交通,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物资交流带来极大的不便,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 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促进我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解决当地农民群众出行问题及生产、生活、物资交流的不便的难题,根据《青神县(2022-2024)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在中心城区配置公路养护车辆停放、养护、农资交流以及转运功能。
2016年省交通运输厅批准青神县为四川省综合交通运输建设示范县。截止2020年底,全县管养公路总里程为728.3公里,随着全县公路进一步建设,车辆停放、养护、农资交流等功能需求将越发紧迫,通过本次调整解决青神县发展过程中新型功能的诉求,有利于四好农村路提质扩面,促进青神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缩短经济作物外运时间周期,助力美丽乡村的建设,因此是十分必要的。
(2)盘活低效用地,复合利用城市建设用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原控规布局中的农贸市场是在现状农贸市场基础上扩建而成,但根据现状调研情况,现状农贸市场内商户较多,现有建设量大,拆迁困难重重。同时,因农贸市场原址扩建将存在较长的建设期,将导致青神县城东片区农贸市场存在较长的使用真空期。
2.调整合法性
(1)调整程序合法分析
调整程序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四十八条、《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七条、《青神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第五条的要求执行。
(2)调整内容合法分析
本次规划调整后,居住用地面积减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增加,总建设用地规模不变;调整内容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十七条所确定的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调整。此次调整保障四好农村路配套设施的顺利实施,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方便群众生活,助力美丽乡村的建设,属于因公共利益需要而进行的调整。因此,此次调整是合法合规的。
3.可行性分析
通过对城市片区用地布局影响分析、公共服务设施影响分析、道路交通影响分析及市政基础设施影响分析,本次地块调整是可行的。
下一条:关于青神县粮食仓储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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