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相关工作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0〕51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通知》(川医保发〔2021〕10号)文件要求,青神县医疗保障局努力打通群众就医“最后一公里”,解决外来人民群众在异地就医结算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全面推进2021年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各项工作。现将开通基本医保省级统筹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公示如下:
定点医疗机构(3家) |
定点医药机构(4家) |
青神县人民医院 |
青神青一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七店 |
青神县中医医院 |
青神青一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二店 |
青神县妇幼保健院 |
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眉山市青神县一环路北段店 |
眉山市广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神广场店 |
|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机构的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应真实,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5日。
监督举报电话:028-38812519。
青神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8月18日
上一条:青神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拟纳入2021年第三季度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下一条:青神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拟纳入2021年第三季度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