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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神县教育体育局党组

关于印发《中共青神县教育体育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六张清单的通知

青教党组〔2015〕13号

  
日期:2015年09月23日  作者:监审股  来源:县教体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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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党(总)支部、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各学校(单位)、机关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中共青神县教育体育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中共青神县教育体育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中共青神县教育体育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中共青神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中共青神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中共青神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组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以下简称“六张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学校(单位)党(总)支部、机关各股室要认真学习领会,参照“六张清单”,结合实际,及时全面制定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追究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于9月30日前报局监审股,经局党组审定。审查通过后通过学校(单位)党务公开栏等进行公开,并常态化组织推进实施。要建立工作台账,每季度末月20日将台账和佐证资料交县教体局监审股,推动形成教育系统建立上下统一规范、层层衔接的工作责任体系。要定期对责任清单内容进行修订,使其与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要求相衔接,与党风廉政建设实际相适应,并将“六张清单”的具体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主要依据,每年组织签订责任书,层层传递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

中共青神县教育体育局党组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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