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和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根据省局和市局文件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30日,组织开展我县2021年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防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二、组织领导及人员分工安排
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县局决定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刘炯
常务副组长:罗志江
副组长:刘友谊、颜清、王琪、孙林
成员:杨舰、艾洪波、罗勇、李国文、陈俊好
三、检查范围
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店,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
四、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各校自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督促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改,并填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见附件1)。
2.各股、所对辖区内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对春季专项检查问题较多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
五、实地检查内容
(一)学校食堂
1. 检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情况。严查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学校食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检查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
3.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培训、考核情况。
4.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情况,新上岗以及健康证明过期的从业人员,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5.检查落实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原辅料贮存管理、设施设备运转管理、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餐厨废弃物管理等制度情况。
6.检查有害生物滋生情况,厨房、库房、就餐场所是否存在有害生物或其活动迹象。
7.检查加工制作和就餐场所清洁卫生情况,是否定期通风换气。
8.检查学校食品安全民主管理和社会共治情况,陪餐情况。
9. 检查学校是否是否在食堂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是否及时发现并纠正浪费行为。
10.将检查结果现场录入“眉山市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实现学校食堂监督检查情况平台录入率达100%。
(二)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店
1.检查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食品摊贩经营。
2.检查食品经营店资质,是否依法取得许可或备案证明。
3. 检查经营状况,是否存在经营过期、霉变、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
4.强化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监管,严格执行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酒网点的规定。
六、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复课,防控压力大、供餐人数多,社会关注度高。各股、所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特殊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
(二)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要明确辖区内监管学校和监管责任人,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时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加强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问题整改。要畅通社会投诉举报渠道,重视和及时处理学生、家长及社会反映的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形成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关心与支持学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督促整改,加大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或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食堂责令其限期整改,依法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结果。各相关股、所要及时梳理总结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探索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相关股、所务必于2021年9月24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和报表2、3报送至县局餐饮监管股。
(联系人:王进,18981865034)
附件:1.2021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
2.2021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统计表
3.2021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立案查处明细表
4. 2021年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分组表
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1日
附件1
2021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
学校名称(公章): 食堂名称:
食堂类型:□大学 □高职高专 □中职学校 □普通高中 □义务教育学校 □幼儿园
校长: 食品安全管理员: 联系电话:
检查 项目 |
检查内容 |
结果 |
组织 制度 建设 |
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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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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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分管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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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环节从业人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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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并有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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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是否由学校自主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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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承包食堂是否制定准入标准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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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对外承包是否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对外承包食堂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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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反食品浪费法》相关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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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 证明 |
有无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亮证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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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经营项目与许可范围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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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 环境 |
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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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措施是否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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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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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废弃物是否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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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管理 |
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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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组织进货查验,落实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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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组织对不合格或疑似不合格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标识、记录,并移出食品处理区,依法依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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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和健康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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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自查、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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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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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工作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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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原料 控制 |
学校食堂大宗食品是否实行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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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否向有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采购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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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并具有进货台账,可溯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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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食品是否开学前最新采购并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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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相关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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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购、使用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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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食材是否有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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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加工 制作 管理 |
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是否保持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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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是否专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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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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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是否保持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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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使用超期变质等影响食品安全的可疑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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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生熟是否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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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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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食用前是否经充分加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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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 消毒 |
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洗涤消毒设施,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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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餐饮具专用保洁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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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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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消毒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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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用具消毒效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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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管理 |
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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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 管理 情况 |
是否设立并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等,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或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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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由学校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的食品安全民主监督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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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 肺炎 防控 |
学校是否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455号)《四川省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相关工作,是否做好自备供水、管道分质供水、二次供水设施卫生防护、水质消毒和检测等卫生管理工作。 |
|
安全 生产 |
学校食堂是否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水、电、燃气及危化品等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
备注:此表应存入学校食堂管理档案中备查,学校集体供餐单位参照此表开展自查。
自查人员(签字): 自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2021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内容 |
项目 |
数量 |
主体责任 落实情况 |
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自查数(户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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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自查发现问题或隐患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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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完成问题或隐患整改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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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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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换食品原料供货商(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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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供餐单位(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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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管 情况 |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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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校内食品经营店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户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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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检查学校食堂(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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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学校供餐单位(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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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校内食品经营店(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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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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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学校食堂无证供餐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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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无证供餐学校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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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食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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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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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查处(起)*应与表3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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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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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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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案件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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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许可证(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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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学校供餐单位(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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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校园及周边无证经营者(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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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教育 情况 |
本期开办培训班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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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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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培训材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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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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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学校食堂总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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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自主经营的学校食堂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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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食品经营店(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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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数(户) |
附件3
2021年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立案查处明细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违法自然人名称 |
涉嫌违法事实 |
给予行政处罚种类 |
罚没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 |
附件4
2021年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分组表
带队领导 |
负责股、所 |
检查点 |
罗志江 |
餐饮股 |
青神中学校 青神县中职学校 青神县初级中学校 青神县学道街小学 青神县县幼儿园 青神县实验中学 青神县实验小学 青神县实验幼儿园 爱迪阳光幼儿园 跨世纪幼儿园 成都艺术职业大学 南城初级中学 南城中心小学校 南城镇金贝贝幼儿园 青城镇柳溪幼儿园 青城镇育才幼儿园 青神县新升幼儿园 南城镇中心小学校(南门校区)
|
刘友谊 |
瑞峰所
|
瑞峰镇中心小学 罗波学校 汉阳学校 汉阳镇蓓蕾幼儿园 罗波乡龙泉幼儿园 罗波乡新星幼儿园 |
颜清 |
岷东所
|
青神县罗湾学校 青神县河坝子中学 青神县河坝子小学 青神县河坝子幼儿园 青神县高台学校 高台娃娃乐幼儿园 高台小太阳幼儿园 |
孙林 |
黑龙所
|
青神县黑龙小学 青神县青竹小学 青神县观金学校 青神县西龙小学 青神县桂花学校 黑龙贝贝乐幼儿园 黑龙镇大祖幼儿园 西龙镇龙凤幼儿园 西龙镇青旭幼儿园 青神县青竹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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