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日期:2022年04月11日  来源: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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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青神县高台乡南坝子村页岩矿山2019 年停产以来未开展生态修复,矿区两处无防渗措施的水坑中化学需氧量、氨氮、铅 浓度分别高达860毫克/升、37.5毫克/升、0.22毫克/升,分别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42倍、36.5倍、3.4倍。

责任单位

中共青神县委、青神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

刘今朝、邱磊

联系电话

028-38816142、028-38861777

整改目标

全面完成该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整改措施

1.督促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对原材料区裸土进行全面覆盖。

2.将水坑中的污水转运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后期监管,确保不产生新的污水。

3.完成水坑的还土填充工作。

4.按照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完成该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督促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对原材料区裸土进行绿网全面覆盖。

2.2020年11月20日,该企业已将堆放的固体废物转移至原料堆放场进行规范堆放,渗水已转移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

该企业已完成水坑的还土填充工作。

4.2021年5月27日,企业对生产区进行了平整、客土回填2000多方。6月9日全面完成矿区深处未复垦区域客土回填工作并撒播草籽。6月13日,完成矿区厂房拆除工作。6月19日对厂房拆除区域覆土回填并撒播草籽目前草籽生长良好,实现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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