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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印发2018年度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8年12月29日  来源:青神县卫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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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卫计办,县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民营医院:

现将《青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青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安排

 

 

                                                                   青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29日

青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度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安排

2018年,县卫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卫生计生委的悉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省、市、县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135”工作思路,以建设“健康青神”为抓手,狠抓系统内部管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健康扶贫攻坚,不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和卫生计生依法治理能力,全县卫生计生事业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8年工作总结

(一)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

深化拓展党建头雁、堡垒、先锋、青廉、暖心“五项工程”。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卫计局党组与下属单位党支部书记、下属单位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层层压实党建责任,切实落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二是以标准化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今年10月完成机关党委和下属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各级党组织对标“七个标准”,坚持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深入推进党员奉献积分制。通过开展“党性体检”“牢记宗旨践初心.担当作为树先锋”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活动庆祝建党97周年,不断强化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共产党人使命感。三是坚持正风肃纪,强化执纪监督,狠抓政风行风建设。开展《两准则四条例》《中央八项规定清单80条》《国家卫计委“九不准”》等专题学习,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开展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专题培训10次,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4次。全面压紧压实系统治理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损害群众利益、违反医疗法律法规行为的重点打击,办理行政案件31件,行政处罚31件,罚款10100元。移送违纪线索4件,取缔非法行医8家,收缴非法行医药品、器械价值约3000余元。四是加强内部审计,强化内控制度建设,监察内审股完成对县妇幼保健院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和乡镇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采购项目审计工作,正在开展白果乡卫生院维修改造项目审计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落地落实。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1.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出台《青神县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县级医疗单位与乡镇卫生院全面建立松散型医疗共同体,100%实现县域全覆盖。县人民医院制定《实施医疗服务共同体绩效考核方案》,医联体内100%开展远程诊疗,开展远程医疗服务1881人次,县级医院开展远程会诊占院外会诊96%。完成以县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的中医专科联盟和县妇幼保健院牵头的组建妇产科专科联盟建设。县级医疗机构门诊服务量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住院诊疗量与去年同期持平,床位使用率90.5%;县域就诊率达到90%,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59.16%。

2.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一是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总费用和门急诊、住院次均费用增长率均控制在合理区间。二是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药占比均控制在30%以内,县中医医院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16.48元,县人民医院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19.8元。三是继续巩固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县财政足额落实专项补助资金。开展公立医院改革效果评价,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全面实施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签订院长任期目标责任书。完成市卫生计生委下达的“十三五”医改中期评估自查工作。四是印发《青神县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落实县人民医院、青神康达骨科医院为我县试点单位。

3.推进药械供应保障机制改革。继续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全县10所基层医疗机构按65%、60%的比例要求采购和使用基本药物,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138所村卫生室100%配备使用基本药物,3所二级公立医院使用基本药物占药品总金额比50.58%。推进“五位一体”药械采购格局,按省药械采购中心挂网目录扩大对高值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采购类别,全县各公立医疗机构100%网上采购药品和高值耗材,全县药品阳光采购平均积分113,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均积分99分,100%对符合申报的医用设备进行网上备案及价格查询管理。全面推行“两票制”工作,开展业务学习2次,日常巡查4次。严格执行眉山市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方案。

4.推进完善综合监管制度改革。印发《关于成立医疗三监管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的通知》,全县医疗机构100%接入了“医疗三监管”平台,“三监管”平台日均使用率100%,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综合监管率达100%,有效运行医疗“三监管”制度,平台使用率100%。

5.其他改革任务将医改工作纳入了政府绩效考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运行机制,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截至目前报送医改工作信息12篇。

(三)健康扶贫攻坚精准落实。

深入开展健康扶贫“五大专项行动”,精准识别贫困患者,严格落实“十免四补助”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全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常住人口家庭医生服务签约率达到100%,巩固医疗扶贫基金扶持成效,全面完成了2018年联系村白果乡三清寺村精准扶贫任务。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免费白内障手术20例。

(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1.加强疾病防御控制。一是加强能力建设。全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设置了预防保健科,并配备相关工作人员。二是强化免疫规划。开展了麻疹风疹查漏补种及接种证查验工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99.08%,医疗机构产科乙肝第一针和卡介苗接种率99.72%,接种信息录入率、准确率、及时率达100%。规范开展了AFP、麻疹监测128次,麻疹监测疑似病例4例,全部及时进行了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三是强化传染病防控。1—11月无甲类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无H7N9禽流感、狂犬病等急性传染病。每月对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风险评估,对主要传染病进行预测预报,并每月开展疫情简报分析和舆情监测。推进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扩大患者发现覆盖面,学校等重点人群无聚集性疫情,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99.29%,耐多药筛查15人,患者成功治疗率95.08%,全程管理率100%,密切接触者筛查率100%。积极巩固血吸虫病消除成果,血防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四是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完成3个健康支持环境建设,新增培训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198名。五是加强慢病管理,死因监测粗死亡率>6‰,总错误率<5%;肿瘤随访登记报告粗发病率150/10万,粗死亡率103.5/10万;死亡发病比0.8,病理诊断比例66.2%;仅有死亡医学证明比例0.75%。六是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97.96%、规范管理率达80.2%、居家患者服药率达65.3%。七是强化生活饮用水监测,饮用水监测乡镇覆盖率达100%,每季度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了用户水龙头水质卫生监测信息。

2.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优化妇幼健康服务管理,狠抓妇幼重大项目实施和“两个”系统管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9.26%,儿童系统管理率98.35%。孕产妇死亡率0、婴儿死亡率3.6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5‰,《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率0.85%。规范实施“七免”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8年完成宫颈癌筛查7773人,乳腺癌筛查7849人。婚检率95.14%,孕检率102%,妇女常见病普查率8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97.41%,听力筛查率92.81%。HIV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应用率、梅毒治疗率、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均达100%,未发生艾滋病母婴传播。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落实率100%。

3.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一是白果乡成功创建省级卫生乡镇,所属的10个村成功创建省级卫生村。二是认真实施春秋两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4月和9月分别完成春季和秋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三是圆满完成爱国卫生运动66周年纪念活动、第30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和第31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爱国卫生工作深入人心。四是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配合做好农村“厕所革命”相关工作,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个百分点。

4.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为95.17%,动态管理率达78.28%,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80.48%、73.25%。

5.加强卫生应急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卫生应急体系、卫生应急库房和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了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各1次,完成青神县2018年山洪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应急医疗救援演练任务。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报告工作,每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全年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6.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量及指标完成率100%;全年对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督导2次,3家哨点医院完成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368例,无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

(五)医疗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1.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全面启动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印发《青神县全面改善医疗服务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二级医疗机构均制定了《全面改善医疗服务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并根据方案开展了工作。县域20个质量控制中心均开展了县域质量控制活动,有效提高了医疗质量管理和安全防范意识。三家县级医院均扎实开展了医疗服务品质和满意度三方测评,患者就医满意度达90%,对二级医疗机构进行巡查2次。四家二级医疗机构均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落实率达到100%。进一步健全“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制度及保障制度,县司法局、县卫计局建立的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运行正常,三家公立医院和一家二级民营医院(青神康达骨科医院)均参加了医责险,积极引导其他4家民营医院和诊所参加医责险。1—11月共妥善化解处置医疗纠纷9起,无重大伤医事件和扰乱医疗秩序事件的发生。

2.推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县中医医院康复科成功创建省级重点专科,县人民医院县级省重点专科泌尿外科正在积极创建中,科研项目已通过市级成果验收,县人民医院市级重点专科呼吸内科、产科正在积极创建。开展了医疗安全、医疗行为日常巡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及时整改意见。青神康达骨科医院于10月接受了“二甲”评审,有望成功创建国家二级甲等专科医院,县中医医院于12月接受了“二甲”复评。

3.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质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80%。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同比增幅2.17%,住院诊疗量同比降幅4.05%,建华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量同比增幅13.41%,村卫生室总诊疗量同比增幅达到要求。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机制,成立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监督中心,组建了含二级医疗机构医生在内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94个,全县常住人口签约44304人,签约率达26.38%;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50%以上,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中常住人口率达100%。

(六)计生服务管理不断优化。

1.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坚持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逐级落实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二是开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法自查,于5月5日向市卫生计生委报送自查报告。三是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乡镇、村公开计划生育政策,规范计划生育宣传标语,开展集中宣传活动4次。四是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全年无计划生育证件办理投诉案件,无擅自增设前置条件,再生育审批及时率95%以上,省内异地协查及时回复率95%以上,生育登记率93%。五是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坚持“三公开”、“两分离”,切实做到征收程序规范,征收标准一致,票据使用规范。全年应征收社会抚养费8户,立案8户,征收社会抚养费1.5万余元。六是充分利用与公安、民政、医疗等部门的数据资源共享,定期比对全员人口数据、出生证明登记、产妇分娩信息等,确保全员人口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出生、死亡统计误差率在1%以内,开展半年和全年人口形势分析,及时报送人口形势分析报告。七是成功创建市级计划生育服务改革试点县。

2.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政策,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对象年审和新增对象资格确认准确无误。2018年全县享受奖励扶助10968人,特别扶助800人(其中市特扶42人、特扶其他类21人),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打卡发放率100%。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覆盖率达100%,每户特殊家庭上门走访服务达4次/年以上。

3.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开展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工作,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为99,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统计数据质量,每周至少登录“两非”信息系统1次。

4.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流动人口重点信息反馈率、接收率、及时率均达到100%,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查验率达95%以上,100%完成交办的流动人口抽样调查任务。

5.药具服务管理工作。药具应用率98.20%、有效率99.97%、随访率100%、知情满意率100%;科学规范编制药具需求计划,计划执行率达100%;药具业务购调存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及药具账、物“零”误差,发放网点药具保障率100%,全年无药具安全、投诉、上访、信访事件发生。

(七)健康服务业稳步推进。

1.推进项目建设。2015年项目县中医医院新建业务用房项目于2018年11月2日竣工验收,已投入使用。2017年项目县人民医院住院业务用房项目和县疾控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开工率100%;县人民医院住院业务用房项目2018年10月18日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并通过验收,预计2019年10月竣工投用;县疾控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于2018年10月26日竣工投用。完成固定资产投入5244万元,对上争取2143.89万元。

2.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印发《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老有所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汉阳镇、黑龙镇试点养老机构在镇、村卫生室指导下提供了场地和医疗设备设施。黑龙镇、汉阳镇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试点养老机构提供了老年人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县人民医院对所有联系指导试点村开展了义诊活动。

(八)中医药强基工程稳步推进。

1.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一是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中医药法》及中医诊所备案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细则等配套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于11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集中宣传活动。配备专人负责全县中医药工作,县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大队确定了1名中医监督人员,并参加了全省中医监督培训班1次。二是继续推进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建设,县妇幼保健院设置中西医结合门诊,开展中医服务;10所基层医疗机构均100%设置标准化中医科,92.46%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45.3%;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工作任务。三是推进了创建全国中医药先进单位前期工作,为2020年前申报创建打下基础。四是按照市卫生计生委要求推进《县(区)中医药绩效管理指标》落实。五是制定了《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和比赛实施方案》,指导县中医医院实施培训和比赛。

2.发展中医药产业。推进中医医养融合,县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老年病房,在县中心敬养老院设立医疗服务点,与全县6所乡镇敬老院进行合作提供中医药服务。进一步提升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康复科服务水平;设置治未病科,截至11月治未病2540人次。

(九)卫生计生综合保障能力建设逐步提升。

1.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注重人才引进,不断充实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积极做好和引进卫生技术人员工作,今年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共录取1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县、乡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县级医疗单位到省内四所医学院校参加秋季双选会,今年共计招聘46人,其中研究生1人,本科生20人。卫计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增长2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空编率8%。二是认真做好完成眉山市农村医学生宣传、招收、培养工作。三是引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21人,县级医疗单位下派10名骨干医师担任乡镇卫生院业务副院长,帮扶带动乡镇卫生院的发展。开展“青神名医”培育工作,示范引领全县医疗卫生计生水平和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四是强化对口支援。选派2名优秀医疗卫生人才赴金川县开展对口支援“传帮带”工作。选派4名医疗卫生人才赴凉山州开展为期3年的脱贫攻坚综合帮扶工作。选派1名援藏干部赴金川县开展帮扶工作。

2.加强信息化建设。按市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完成市级全员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后,联通上级平台和全县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健康眉山”微信医疗服务平台接入工作,市卫生计生委于10月8日—9日对我县进行了调研,待全市统一建设后接入使用。县人民医院于2018年7月正式开通了移动支付,有效缓解了缴费、挂号排队时间长的问题,方便群众就医。全县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建成数字化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公卫模块和医疗模块使用率达100%。

3.推进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完成率100%,医师多机构执业人数较上年增长40%。二是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综合审批、多证合一”,开展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和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完成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条件清理。三是开展“七五”普法、“法律七进”、重大节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借助重大纪念日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次,共发放宣传资料130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1个,宣传横幅10条,按时报送法治信息。四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聘请了一名法律顾问,依法做好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年未发生被复议机关决定撤销或确认违法案件,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五是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全面完成了国抽、省抽专项监督抽检工作任务,抽检完成率、总结报送及时率、准确率均100%。完成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完成了行政处罚案件数占被监督单位总数百分比不低于6%的行政处罚案件31件。

4.推进科技教育发展。鼓励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历教育和职称晋升考试,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100%,达标率90%以上。100%完成省市下达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人员选派任务。进一步加强了新进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疗科技发展实行“零突破”,青神县人民医院主持开展的眉山市泌尿系结石成分分析项目科技成果,于11月23日通过眉山市医学会组织由专家专家组现场评价,该科技项目成果的评价通过,为促进该院顺利通过四川省县级医院泌尿外科重点专科起到积极作用。

5.营造良好卫生计生舆论氛围。通过重大节日宣传,上街道、进社区、进学校、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发放宣传品、义诊等活动,共开展宣传活动50余次,义诊病人4000多人次。强化外宣工作,加强与省市相关媒体联系,完成信息184篇,省级上稿71篇、市级上稿111篇、政务微信市级上稿30篇。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强化舆情监测,全县无涉及卫生计生重大负面舆情。实施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康达骨科医院创建了健康促进示范单位。

(十)统筹抓好其他工作。

1.健康眉山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健康眉山”规划纲要(2030)》,县委、县政府于4月10日组织召开了全县卫生与健康大会,县委书记亲自安排部署了建设健康青神的工作要求,各部门按照会议要求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2.推进信访稳定风险防控。坚持排查、接访、稳控多项措施并行,圆满实现了“零进京、零到省、零到市集访、不出事”的目标,及时处理市、县交办的各类信访事项,妥善回复12345党务政务服务热线、政民互动信箱交办件,共受理各类来信、来电、来访42件次,妥善办结42件次。确保行业稳定,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按要求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及时上报涉稳定事件信息,目前全县未发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涉稳事件。按要求做好综治、防邪、反恐、保密工作。

3.推进行业环保风险防控。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污水、放射卫生等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完成行业环保工作任务。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率达100%,医疗废物实行每天转运至集中暂存点暂存,形成了较为规范的运行体系,实现了集中暂存、集中处置全覆盖,实现了医疗污水达标排放。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确保了全县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在处置等各个环节中无一例意外环境事故发生。今年顺利通过中央环保“回头看”验收。截至目前实施督查4次,行政警告7家,行政处罚3家,罚款1万元。

4.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明确各医疗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全系统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做好了全市卫计系统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工作。每月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做好了各项会节、节点等安全生产检查,全年开展专项检查12次,全系统无重大、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5.无偿献血工作。强化无偿献血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新闻媒体无偿献血公益宣传20次,发放无偿献血宣传2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多人次,制作宣传条幅5个,大型宣传展板15块,上报信息5篇。全年全县无偿献血人数1377人,献血量480700毫升。临床用血占无偿献血的100%。

6.统计财务工作。全力抓好卫生计生统计工作,统计报表质量符合要求,年季月报上报率、个案与年报一致率、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量月报送率均达100%。及时准确上报各类财务报表和资料,无差错发生。各专项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当年上级转移支付卫生计生专项资金执行率(不含省财补助健康服务业重点项目)100%。

7.干部保健工作。成立了干部保健办公室,确定了1名专职人员,按市、县要求按时完成了医疗保障和干部保健任务。

8.信息调研工作。完成市卫生计生委下达信息采集和其他临时性约稿任务,市卫生计生委信息采用率达80%。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强化党风行风建设工作。落实“两个责任”,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到位、制度到位、管理到位、巡察到位,全面建设一支风清气正的卫生健康队伍。

(二)不折不扣地完成市、县各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完成机构改革工作。按照改革时间节点、方案要求,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工作。

(四)推进“健康青神”建设工作。以《“健康眉山”规划纲要(2030)》为指导,出台并组织实施《“健康青神”规划纲要(2030)》,深入落实“大健康、大卫生”理念,推进青神县健康产业发展。

(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医疗联合体纵深发展,推进县、乡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提升县域内医疗服务水平。

(六)狠抓健康扶贫攻坚工作。深入实施健康扶贫“五大行动”,精准到户、精准到人、精准到病、精准识别、精准施策,提高贫困人口健康水平。

(七)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八)优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服务改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重点开展省市统计质量监测工作,规范实施计生奖扶关怀工作。

(九)开展扫黑除恶和环保工作。高压态势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医疗环保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管理。

(十)完成爱国卫生工作。按照眉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要求,全力完成“双创工作”工作。

上一条:关于印发2019年度工作总结暨2020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2017年度工作总结暨2018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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