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高中考期间禁止经营性噪声的通知

  
日期:2017年06月06日  来源:县城管办  点击:[]
分享: 

各经营业主:

2017年高、中考即将来临,为了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依据省、市、县高、中考会议精神,我办在高、中考期间对占道经营性噪声实施严格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区所有夜市摊点禁止在高考6月6日至6月8日、中考6月11日至14日期间占道经营。

二、城区所有临街商铺禁止在高、中考期间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商业宣传活动、开业活动,影响考生考试和休息。

三、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城管办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的环境权益,对发现的噪声污染问题可拨打县城管办投诉举报电话028-38810320。

青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综合整治的通告

下一条:关于禁止在建成区范围内乱涂乱画乱挂乱张贴广告的通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