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神县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关于印发<青神县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及《青神县农业农村局青神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青神县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5名专家代表组成的评审认定小组,于2022年12月8日和28日分别对2022年申报的50名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扶持对象和2名补充申报对象的申请资料、生产经营情况、遵纪守法和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审认定,并征求县经纪委监委、县公安局等单位意见,认定结果为:50名合格,2名不合格,合格对象认定类型均为生产经营型,认定级别为初级。现将合格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9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28-38810841。
附件:2022年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对象评审认定结果公示表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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