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开、透明地实施青神县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补贴政策,现将《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项目(2023年认定对象扶持补贴)》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4月16-19日。
附表: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项目2023年认定对象扶持补贴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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