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扶贫移民局

关于从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干部人才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通知

青委办〔2015〕61号

  
日期:2015年10月03日  来源:青神县扶贫移民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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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神县委办公室

青委办〔2015〕61号

中共青神县委办公室

关于从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干部人才

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工)委(总支、支部):为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抓实四个精准决战扶贫攻坚的决定,经研究决定,从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一批优秀干部人才到全县26个贫困村和4个类似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条件和名额

(一)选派范围。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重点从优秀

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对象、退出实职干部、专业技术干部中选派。

(二)选派条件。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能

力突出、有发展潜力,熟悉农村工作或具有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

(三)选派名额。按照驻村第一书记全覆盖、驻村工作组全

覆盖的要求,根据贫困村扶贫规划、产业发展方向和“两委”班子状况,分类施策,实行对口选派、精准选派。县上选派 26名贫困村第一书记、66名驻村干部(具体名单见附件),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1名第一书记和2名以上驻村 干部。

二、选派干部的工作要求

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任期原则上为2年,实行贫困村不脱贫不撤离。选派任职期间,第一书记原则上全脱产,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村;驻村干部每年到村工作时间不少于140天,确保每天有人在村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委 、市委 和县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树立良好形象。

三、选派干部的权力与职责

贫困村第一书记原则上担任驻村工作组组长;驻村干部担任驻村工作组成员,协助第一书记做好贫困村扶贫攻坚等工作 。

贫困村第一书记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主要行使以下权力: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参与研究决定本村重要事项。二是监督村“两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 三是审核把关村“两委”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资金、集体经济收入等资金的使用,报账凭据经第一书记签字后方可支出和报销;审核各类惠民利民、救灾救济、扶贫项目、发展集体经济等资金的安排实施和兑现发放,经第一书记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四是向乡镇党委提出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调整干部 的意见建议。五是列席所在乡镇党委会议。六是上级党组织赋予的其他权力。贫困村第一书记要团结带领本村党员干部群众,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县委扶贫攻坚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好以下职责:一是调研制定扶贫攻坚规划和年度 计划。今年9月底前,全面摸清贫困村致贫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扶贫攻坚工作规划;每年2月底前,根据扶贫攻坚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逐项抓落实,确保按期实现整村 脱贫目标。二是按照县委要求,分类帮扶、分类施策,扎实做好本村贫困人口的精准脱贫,确保每名建卡贫困户有1名帮扶人员,“不落下一户贫困家庭、一名贫困群众”。三是积极 协调争取上级惠民政策、资金和扶贫项目支持,帮助本村群众办成一批实事好事。四是认真研究解决本村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处理机制,确保本村“无进京到省非正常上访、无越级上访、无集访、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五是研究完善村“两委”议事决策、工作 运行、资金管理使用等制度,落实好党 建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成效清单“三单”,确保村级组织工作民主规范、常态运行。六是抓好村“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抓班子带队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严肃组织生活,实行为民代办服务,每年培养发展1名以上的 能人党员和村后备干部,为本村长远发展、长治久安留下一支“不走的工作队” 。七是做好对驻村工作组干部的协调管理。

四、选派干部的管理考核

县委组织部门、县直机关工委 、县扶贫移民局于每年底,会同乡 镇党委和派出单位,对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对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工作不胜任的及时调整和处理。要采取明查暗访、定期通报等方式,加强对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日常督促指导。

五、选派干部的工作保障

对机关企事业单位派出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生活、交通、通讯等补助。县级有关职能部门在安排相关涉农项目、资金时,要首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村。注重整合部门资源,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攻坚,促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乡镇要提供相关工作条件以及食 宿等生活保障。及时宣传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 围,确保他们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

六、选派工作的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将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作为服务中心大局、推进扶贫攻坚的 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强化实践锻炼、培养干部人才的一个重要平台,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扎实做好选派工作,支持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到村工作 。全县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必须在8月底前全部到位。选派干部赴任前,县委组织部将组织集中动员和培训。

各乡镇党委要进一步完善考评体系,对第一书记进行精细管

理、跟踪培养,每年7月底和次年1月底将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工作情况报县委组织部。此前选派26个贫困村和4个类似贫困村所涉及的第一书记从发文之日起自行免职。

附件:1.结对联系贫困村第一书记及工作组成员名单

2.青神县扶贫攻坚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

考核办法(试行)

中共青神县委办公室

2015年8月19日

附件2

青神县扶贫攻坚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扶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建立考核激励机制,促进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落实,根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村的第一书记和其他驻村干部。

第三条考核主体。县委组织部负责做好下派干部的考核工

作,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第四条 考核内容。重点考核以下5个方面:

(一)到村出勤情况。

(二)推进扶贫攻坚工作情况。

(三)抓班子、带队伍、强管理的情况。

(四)其他驻村工作开展情况。

(五)派驻村党员群众总体评价情况。

第五条

考核程序。每年底,结合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对下派驻村干部进行考核,具体程序是:

(一)考核对象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报乡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

(二)乡镇党委组织召开贫困村党员、群众代表会议,考核

对象当场述职,并接受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折合计分。

(三)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直机关党工委、县扶贫移民局和

镇党委,对考核对象相关考核项目进行评分。

(四)县委组织部汇总各方面考核评分情况,计算总得分。

根据考核得分情况,确定考核对象驻村工作“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一般按考核对象总数的20%确定;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 ,或到村工作 时间第一书记少于工作日总数的80%、其他驻村干部少于140个工作 日,或未完成年度扶贫攻坚任务的,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第六条

结果运用。

(一)下派干部驻村工作考核等次,原则上作为其公务员(或

事业人员)年度目标考核等次。下派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由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单列,不占派员单位“优秀” 等次名额指标。

(二)驻村干部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在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时优先考虑;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当年不得评选先进、提拔使用和晋升职级,经综合研判确不适宜继续驻村的,及时进行调整。(三)对考核为“不称职”的,按规定给予处分,并进行撤换。

第七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2.1.青神县扶贫攻坚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

主要考核指标

2.2.青神县扶贫攻坚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考核满意度测评表

上一条:关于县级领导及县级部门联系指导贫困村扶贫攻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为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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